控呂秋遠懷孕歧視求償100萬 孩子的媽被譏「殘葉」再加碼50萬
▲與律師呂秋遠未婚生女的律師林沄蓁,告呂和事務所懷孕歧視逼離職,求償100萬元,今(14日)到臺北地院出庭,批呂PO文稱她和女兒是「阻礙成長的殘葉」,再加碼求償50萬元。(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律師呂秋遠與自己事務所昔日律師林沄蓁未婚生女,今年(2025年)4月林女爆料因她不墮胎而被逼離職,據此指控呂和事務所涉及職場懷孕歧視,求償精神慰撫100萬元,臺北地院今(14日)開庭,林女親自應戰、加碼求償50萬元,她受訪說理由是呂日前PO文稱她們母女是「阻礙成長的殘葉」,造成懷孕歧視的損害持續加深。
林沄蓁開完庭受訪說,當初她將自己懷孕一事告訴呂秋遠,對方不斷約她,或用簡訊、打電話想說服她「趕快墮胎趕快墮胎」,不然的話,她的工作就會被影響,有錄音、LINE訊息截圖爲證。
她表示,提告後,今年10月9日,「被告呂秋遠」在個人臉書PO文說她和她未成年子女,是「阻礙成長的殘葉」。林女苦笑停頓,神情有點黯然,她強調呂這篇PO文,擴張懷孕歧視的損害,且持續加深跟加廣,所以她加碼再求償50萬元。
至於雙方是否還有其他案件訴訟中,林沄蓁笑說,這不便說明。
▲呂秋遠(右)和曾是他事務所實習律師林沄蓁(左)未婚生女,今年(2025年)被林女PO文揭露。(組圖/翻攝作家H臉書、翻攝自呂秋遠FB)
呂秋遠斜槓教職、作家與廣播節目主持人,又勤於社羣媒體以法律專業評論時事,兼具網紅身分,與林沄蓁未婚生女令他形象受傷。北院前次安排雙方調解本件勞資爭議,但無結論,今首度開庭,呂秋遠沒現身,委任2位律師出庭代打,主張林沄蓁到呂的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實習時間,是2023年3月1日到同年8月1日,意指林女8月2日實習期滿離職,不是被開除。
通過律師特考的準律師完成律訓前,須自覓事務所實習5個月,林女主張2023年1、2月,她在另1家事務所實習,同年3月1日改到呂秋遠的事務所實習。呂的委任律師認爲林女所說前1段實習期間欠缺佐證、不知真假。
但法官指宇達事務所出具資料,記載林女同年6月12日實習期滿,當時指導林女的張姓律師也簽名爲證,辯方今天怎說得不一樣,難道律師簽字前,不用先看清楚?
呂的律師一時語塞,林女主張實習期滿在宇達轉爲受僱身分,雖沒簽書面勞動契約,但實際執行撰狀、出庭、客戶諮詢等律師業務,已成立不定期勞動契約,她同年7月10日將自己懷孕一事告訴呂,8月2日就因呂傳訊息給她,當天離職。
林女聲請傳喚當初指導她的張姓律師作證,另批呂提出事務所員工加班記錄,是臨訟製作、殘缺不全,有編造之嫌,使員工權益蕩然無存,她聲請呂和事務所交出她任職期間的出勤與加班記錄,且呂對於逼她墮胎一事避重就輕,因此將求償金額從100萬元擴張爲150萬元。
呂的委任律師不否認張姓律師在實習文件簽名的真實性,法官諭知不必傳喚張律師作證,並准許林女要求呂秋遠和事務所提交出勤與加班記錄的聲請,但林女須限期補繳5850元裁判費,否則駁回擴張請求的金額,全案訂於明年(2026年)1月6日開庭最終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