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中校考試藏小抄作弊被抓包 法院判決出爐

空軍中校偷看考卷藏小抄被抓包,國防大學處分開除學籍。(中時資料庫)

陶姓空軍中校前年就讀國防大學語文中心特語班時,接受阿拉伯語聽力測驗帶小抄作弊被查獲,國防大學處分開除學籍,並記過2次、考績核爲乙上,陶不服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國防大學以陶考試有舞弊情事,故以處分開除學籍,並以記過2次之懲處、考績評定爲乙上,於法並無違誤,陶請求判決撤銷處分爲無理由,應予駁回。

陶在2023年擔任空軍中校軍官,就讀國防大學所屬語文中心阿拉伯語2024年班期間,因2023年8月1日接受阿拉伯語聽力測驗時,攜帶小抄抄寫,遭外籍教師查獲並沒收;嗣經媒體報導,語文中心第一中隊決議,就陶考試舞弊行爲核予開除學籍處分。

國防大學就陶考試舞弊行爲處分記過2次之懲罰,並以陶因考試舞弊及未依期限完成學(修)業遭退訓之違失行爲,所受之懲罰處分記載於品德項,且該違失行爲,屬112年度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及志願士兵考覈評鑑表品德項違失,評列考績績等爲乙上,陶對這些處分不服提告,請求法院撤銷。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國防大學就陶考試舞弊之違失行爲,處分記過2次,以及考績評定爲乙上,於法均無不合,應予維持,判決駁回陶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