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與鍾小平和解有2條件 柯委任律師:請鍾議員自重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鍾小平被柯文哲指控涉犯加重誹謗罪嫌,今(6日)到臺北地院出庭,首度與柯對質,當庭致歉獲和解撤告。(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因京華城等案仍在押的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控告國民黨議員鍾小平加重誹謗,臺北地院今(6日)開庭審理,柯與鍾達成和解決定撤告。但事後鍾小平道歉不乾脆、甚至在媒體追問下才致歉,引發場外小草、民衆黨公職不滿,柯文哲本案律師張衞航說,柯有同意2個和解條件,鍾小平的做法與柯主席願意和解的初衷不符,實在有失高度,令人深感失望,請鍾小平議員自重。
今開庭約40分鐘後,鍾小平步出法院受訪時,轉述柯文哲在法庭內的發言,但一旁柯粉認爲鍾小平東拉西扯,敲木魚表達不滿。鐘聲稱「基於藍白合作,基於我沒有百分之一百的查證」,加上「柯市長也有高度,他也和解,這個案子撤告了」,柯沒要求和解條件,只要他「公開跟大家說明一下,只要我跟你們(媒體)講就可以了,今天(新聞)播出就可以了,柯的說法是這樣」。
柯文哲本案的律師張衞航說,今天開庭在法官的勸諭下,因被告鍾小平願意公開道歉,柯主席基於心存善念、盡力而爲的理念,願意放下不愉快,希望帶頭示範,讓社會大衆保有善念,化解對立,因此同意2個和解條件。
張衞航指出,和解條件包括:一、被告對於未經謹慎查證而於錄製節目時,發表與事實不符之言論,願意向自訴人道歉。二、自訴人願意撤回本件自訴。
張衞航指出,身爲被害人,柯主席已展現一個政治家應有的風範與高度。反觀被告鍾小平於庭後的受訪中,是在媒體追問下,才說「願意跟他致歉」,也沒有說明上開和解條件,更與柯主席願意和解的初衷不符,實在有失高度,令人深感失望,特此還原事實,請鍾小平議員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