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貪案手機被搜索查扣 中華工程董座聲請發還獲準
中華工程公司董事長周志明2024年因爲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等涉貪案手機被查扣,周向法院聲請請求發還,臺北地院函詢檢察官意見,經檢察官回覆「無意見」,合議庭認爲已無留存必要,裁定發還周的紅米手機。可抗告。
周志明因柯文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法務部廉政署持臺北地院核發的搜索票,2024年9月13日扣得周的手機;周志明認爲,手機是他所有,不屬於違禁物,也不是應沒收物,另檢方起訴時也未聲請宣告沒收,聲請發還。
合議庭審酌卷證認爲,發還周志明的紅米手機無礙日後訴訟審理,且長期扣押反而有害周使用的權益,經權衡實施強制處分的目的、個人權益保障的關係,認已無留存必要,周聲請發還手機爲有理由,應予准許,裁定周的紅米手機發還周。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中華工程董事長周志明。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