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民眾黨財務長」無法作證 下月大辯論、最遲明年3月宣判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收賄及涉政治獻金公益侵佔案,柯的辯護人聲請傳喚民衆黨財務長樑秀菊作證,樑女稱病多次請假,下週已無法出庭,合議庭確定取消庭期,下月11日起進行辯論程序,案子最遲2026年3月宣判。

依檢方指控犯罪事實,柯文哲於京華城案涉圖利威京集團不法利益121億元;柯涉違背職務收賄不法利得1710萬元;柯利用前木可公關公司涉侵佔政治獻金6834萬元;柯涉利用衆望基金會827萬元支付競總薪水犯背信罪。

與柯有關3筆「犯罪金額」中,圖利威京集團的數額是京華城完工後的樓地板市價,柯涉侵佔政治獻金的錢多於收賄、背信罪查出的財產上利益許多。

柯文哲、公訴檢察官對柯涉政治獻金侵佔犯行,分別多次聲請傳喚證人完成作證,柯的辯護人之一陸正義對樑秀菊如能到案作證,抱高度期待,主要想凸顯的待證事項爲「政治獻金的使用範圍很廣」。

樑秀菊原是13職等的臺北市政府前主計處處長,柯文哲自市府卸任後,樑女轉任民衆黨擔任財務長。

樑秀菊偵查中曾作證,柯文哲認爲樑女證述對訴訟有益,陸正義也極力主張樑女應在審判中接受檢、辯詰問,審判長甚至將樑女請假資訊釋明給檢、辯,協調庭期一改再改,不過,最後結果是本月18日的庭期樑女無法出庭,審理程序自此完結。

依審理計劃,柯文哲案12月11日起開始兩週辯論程序,將傳喚11名被告出庭,前兩天證據提示時,各辯護人可表示意見,由於卷證相當程度已達「海量」,預料程序冗長在所難免。

此外,辯論庭要排到12月24日止,檢察官、11名被告及其辯護人都會發言陳述,辯論內容包括罪責、科刑辯論等事項,辯結後,再訂一審宣判庭期;依規定,辯結3個月內應宣判,柯文哲有罪無罪?最遲2026年3月就會揭曉。

民衆黨前主席、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政府前主計處長、民衆黨財務長樑秀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