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男年薪150萬!嬌妻卻偷吃月薪2.8萬鮮肉 「不戴套」變鐵證

▲科技男年薪150萬元,妻子卻與月薪2.8萬元的鮮肉發生婚外情。(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阿祥(化名)與妻子小喜(化名)結婚多年,沒想到妻子竟在外找了個男友阿牛(化名),更是將阿牛帶回住處過夜,讓阿祥感到身心俱疲,將2人一起告上法院。臺北地院審理後,判2人須連帶賠償3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祥與小喜2000年結婚,2人婚後在新北某處同居,不過婚後生活並不和睦。小喜後來下載了交友軟體,認識男子阿牛以後,雙方很快便確認關係,彼此之間以「老公」、「老婆」及「親愛的」稱呼,且阿牛還會到小喜家中過夜。

小喜跟阿牛除了交往、同居以外,還會透過通訊軟體討論性行爲的細節,包含「不然就買保險套」、「你不是怕懷孕」、「你不是不帶套(戴套)的嗎」以及「你說你不喜歡」等話語。

阿祥發現妻子出軌,頓時感到情緒崩潰,氣得將2人告上法院,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對此,小喜則是出言辯稱,2人的婚姻關係並不和睦,她長期遭到阿祥情緒勒索,且阿祥的控制慾極強,生活中會高頻率要求她即時告知所在地點,並且現場視訊或語音,導致她的日常生活、醫療安排受到干擾,夫妻間的信任蕩然無存。

▲科技男年薪150萬元,妻子卻與月薪2.8萬元的鮮肉發生婚外情。(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此外,小喜還說,她與丈夫分隔2國、聚少離多,多年下來已經沒有實質共同生活,夫妻情誼在生活摩擦及阿祥長年忽視的情況下,已經消磨殆盡。直到2024年2月間,她與丈夫重新取得聯繫,並且開始協商離婚細節,阿祥還將她放在家中駐所內的物品丟棄,可見阿祥不否認夫妻情誼已蕩然無存。

阿牛對此則辯稱,自己是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喜,交友軟體的頁面上並無顯示婚姻、家庭成員情況,且小喜從未提過自己的已婚身分,他無法得知小喜已婚的事實。

不過,臺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爲,阿牛曾數度到小喜家中過夜,而小喜家中有擺放婚紗照、旅遊合照,以及阿祥的碩士論文、貼身衣物等物品,阿牛不知小喜已婚等說法不足採信。

臺北地院法官考量雙方的生活、家庭經濟情況,考量阿祥在科技業任職、年薪150萬,以及小喜無業、阿牛月薪2.8萬等條件後,認爲賠償35萬元爲適當,超出的部分無理由,最終判小喜、阿牛須連帶賠償3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