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副總偷吃董娘還搞出人命 露骨對話曝光「出差前幫我咬咬」
新竹一名廣告公司老闆阿德(化名)指控,鄰居科技公司副總阿勇(化名)趁他工作往返臺中期間,與他的妻子小美(化名)多次傳送性愛訊息、拍攝親密合照,甚至一起出國遊玩併發生性行爲,導致小美懷孕產子。(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竹一名廣告公司老闆阿德(化名)指控,鄰居科技公司副總阿勇(化名)趁他工作往返臺中期間,與他的妻子小美(化名)多次傳送性愛訊息、拍攝親密合照,甚至一起出國遊玩併發生性行爲,導致小美懷孕產子,嚴重侵害他的配偶權,讓他精神受創,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阿勇應賠償30萬元,阿德不滿金額過低,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爲原審判決並無不當,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阿德主張,他與小美於2017年結婚(於2023年11月22日離婚),婚後共同居住在新竹,阿勇則是他們的鄰居。不料,阿勇竟趁他工作往返臺中期間,自2021年10月起與小美互傳性愛訊息、拍攝親密合照,還多次發生性行爲,甚至一起出國遊玩,阿勇於2022年6月29日夜間突持伊家中門卡進入伊家中,伊始知悉上情。小美更於2022年12月產下一子,經DNA鑑定確認生父就是阿勇。
且提出小美與阿勇的露骨對話,像是「我想要叔叔餵我」、「我想要寶寶」、「給我看你的卡辣姆久我就不生氣」、「出差前在幫我咬咬」、「那不影響我喜歡你」、「你不是在開發自己的小菊花?我想試試」、「我想要跟胖胖的叔叔愛愛」、「我想要晃晃我的茄子」、「我想要晃晃我的水蜜桃」「我很喜歡妳現在的美胸」、「我一直都喜歡你的大雞雞ㄟ 不是現在而已」、「下次要舔你的頭頭」、「你的頭頭翹起來」,如此不堪入目的內容。阿德痛批,阿勇的行爲嚴重破壞他的婚姻關係,讓他精神承受巨大痛苦,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
面對指控,阿勇坦承與小美確實有不當交往,但辯稱是小美主動示好,且他早在2022年6月就想斷絕關係,只是爲了安撫小美才繼續往來。他還強調,小美懷孕期間他人在國外,無法確定自己就是孩子的生父。阿勇並稱,自己年薪僅150萬元,除需扶養未成年子女外,還要照顧配偶及雙方父母,經濟壓力沉重,無法負擔高額賠償。
法院審理後認爲,阿勇與小美的不當交往行爲,包括傳送性愛訊息、拍攝親密合照、共同出遊及多次發生性行爲,已嚴重破壞阿德與小美的婚姻關係,侵害阿德的配偶權,情節重大,依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法院審酌,考量阿勇爲科技公司副總經理,年薪約150萬元,名下有不動產及股票等資產;而阿德爲廣告公司負責人,年收入高達420萬元。綜合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侵害情節,認爲一審判決的30萬元精神慰撫金已屬適當,阿德請求再增加70萬元並無理由,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