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貝大門磁扣及備份鑰匙 夜闖女友住處指侵!離譜男慘了

拷貝大門磁扣及備份鑰匙,夜闖女友住處指侵,離譜男慘了,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均化名)是情侶,他明知小萱睡前有服用安眠藥的習慣,竟事先拷貝小萱住處社區大門磁扣及備份鑰匙,某日凌晨3時許闖入屋內,發現小萱服藥後已熟睡,竟獸性大發脫去小萱內褲,予以指侵得逞,小萱事後發現不堪受辱憤而提告。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當天她服用助眠藥物後,阿國未經她的允許進入住處,她有感覺到有人對她強制性行爲,但因爲服藥後無法反抗,阿國不僅對她指侵,還跨坐在她身上,對着她打手槍並射在臉上,事後因爲害怕阿國激動的情緒,所以她沒有告訴任何人這件事。

小萱表示,直到 案發後大約1周,她透過通訊軟體,質問阿國當天發生的事情,阿國一開始都否認,後來才承認有脫掉她的內褲後指侵,她當時就跟阿國說,他們的關係就到此爲止。

阿國則是辯稱,案發當時他與小萱仍存有交往關係,因爲雙方有感情糾葛,他纔會一時衝動、失慮做出犯行,而他在犯後深知自身行爲違法,並且誠心悔悟,也願意提出30萬元和解,並且盡力彌補小萱所受損害。

法官考量,阿國在警詢、檢方偵訊時,均矢口否認犯罪,並辯稱是經小萱同意而做出性交行爲,直到法院審理時才坦承犯行,可見阿國犯後仍心存僥倖,飾詞狡辯,相較於自始至終均坦承犯行之人,阿國的犯後態度已有可議之處。

法官審酌,阿國未能剋制己身慾望,不當侵害小萱的性自主權,案發當雙方仍爲男女朋友,具有一定情誼關係,而阿國迄今尚未與小萱達成調解或和解,未能彌補小萱所受損失並取得諒解。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2月。侵入住宅部分,因提告時間超過時效,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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