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建生技4死血案 更審啓動精神鑑定
李鴻淵在2022年7月犯下震驚全國的南投「康建生技公司」4死命案。(本報資料照片)
3年多前南投「康建生技公司」4死1重傷槍擊案震驚全臺,槍手李鴻淵二審被判3個死刑、1個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依憲法法庭釋字第8號判決,撤銷原判決,發回臺中高分院更審,12日召開準備庭,李鴻淵承認犯行,但透過辯護律師申請再次接受精神鑑定,並指定由臺大法律系教授謝煜偉參與死刑案件量刑惡性評估鑑定。
該案發生於2022年7月14日,李鴻淵因多年前在康建生技任職時遭調職,認爲自己遭受職場霸凌,導致家庭破碎、生活陷入困境。當天,他攜帶3把手槍、百餘發子彈、摺疊刀及5副手銬,前往康建「討公道」。
李鴻淵先將路上遇到的員工全部關進廁所內,隨後對園藝課長劉慶彬、董事長賴敏男的弟弟賴鋕卿、女兒賴彥妤、主任張家琦及賴敏男開槍,最終只有賴敏男倖存。二審法院判處李鴻淵3個死刑與1個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於去年3月對李鴻淵涉及的無期徒刑及槍砲罪部分先行定讞,並將死刑部分移送憲法法庭釋憲。今年5月,最高法院依據憲法法庭「釋字第8號」解釋,認定原審未進行更生教化鑑定,且多項殺人罪的量刑精緻化,撤銷原判發回更審。
臺中高分院12日召開準備庭,李鴻淵在法警戒護下到庭,神色略顯緊張,當法官問及是否承認犯行時,他簡短回答:「承認」。
死者家屬皆未出庭,委由2名律師代理。律師表示,被告因失業自認爲職場霸凌的受害者,並認爲殺害被害人是復仇英雄的行爲。這種遇到人生挫折就判定無辜人民「該死」的想法,宛如社會的不定時炸彈,被告無法接受更生教化,也無法迴歸社會,符合憲法法庭釋字第8號的旨意。
李鴻淵的辯護律師請求被告在3名律師陪同下,到草屯療養院進行第二次精神鑑定,並指定臺大法律系教授謝煜偉參與死刑量刑惡性評估鑑定。告訴人代理律師同意進行精神鑑定,但對於量刑評估指定人選,要求辯護方提出書面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