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室友爆料!檢逼沈咬柯文哲 北檢反擊: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
臺北地檢署
風傳媒18日引述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隔牀室友爆料,指控北檢要沈「逼害」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引發民衆黨不滿痛批北檢。北檢晚間以新聞稿說明,強調被告應在法院審判程序中理性具體主張,而非透過法庭外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及法院心證之形成,而斲傷司法公信力。
北檢表示,檢察官2024年10月11日下午前往醫院對沈慶京進行視察,且通知沈的三位辯護人在場,聽聞視察期間交談內容,結束前依沈要求,始製作訊問筆錄,並由沈及三位辯護人詳閱筆錄簽名附卷。
承辦檢察官在視察後認有必要,再於10月14日上午前往醫院實施視察,並事先通知三位辯護人,惟當日僅有一位辯護人到場,且視察期間該辯護人全程在場,並無報導指稱「無律師在場」、「密訊」情事。
沈慶京於10月11日視察時表示不知減刑等法律規定,承辦檢察官於10月14日視察時,將貪污治罪條例、證人保護法、刑法等刑度減免規定,列印紙本交予沈參酌,並未實施訊問。並無該隔牀室友所稱檢察官說「若再不出去,公司可能被抽銀根」之事。
刑事訴訟法規定「羈押被告之處所,檢察官應勤加視察,按旬將視察情形陳報主管長官,並通知法院。」承辦檢察官將10月11日、10月14日視察情形,並同10月18日上午沈慶京術後首次提解到北檢訊問前探視情形,有「113年10月23日北檢力端113偵30939字第1139108445 號」函通知臺北地方法院在案。
北檢重申,檢察官偵辦案件均秉持「依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之客觀中立態度,並呼籲對於偵查中檢察官調查取證是否適法,如有意見,應於法院審判程序中理性具體主張,而非透過法庭外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及法院心證之形成,而斲傷司法公信力。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