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廳老闆不滿媽偏心哥!水果刀刺死她 「猶如綠魔鬼」判囚15年
▲臺中北屯去年一起咖啡廳命案,許男今日被依殺人罪判處15年。(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去年某咖啡廳發生命案,許姓老闆與媽媽莊女發生口角,持刀刺死母親。許男控訴媽媽長期較爲疼愛哥哥,但遭哥哥當庭駁斥,揭露媽媽早就準備好房子跟財產要供弟弟度過餘生,並沒有偏心。臺中地院今日宣判,依殺人罪判處許男15年刑期,可上訴。
臺中市北屯區崇德六路一間咖啡廳兼自宅去年4月發生命案,許男與母親因爲數位電視卡頓發生口角,莊女質疑兒子踢到網路線、WiFi異常,導致電視不能正常收看,母子吵架後,許男持7公分朝水果刀刺向母親,造成許母胸腹部重傷死亡,被依殺人罪起訴,案件原訂由國民法官審理,地院裁定改採通常程序審理。
▲許男當時因爲數位電視訊號問題,跟媽媽吵架。(圖/ETtoday資料照)
臺中地院先前審理時,許父出庭作證稱,當下看見兒子臉色青綠,猶如惡魔,受到驚嚇,但也坦言太太較爲強勢,當天堅持要趕兒子出門。許男則說,「我只是想把答應要給客人的豆子烘好,希望媽媽給我3天找房子」。根據許父、證人的說法,許家兩兄弟,哥哥較爲優秀,行兇的弟弟也認爲媽媽較疼愛哥哥,長久下來才引發殺機。
許兄出庭時則說,媽媽是否會「偏心」?偏心很主觀,覺得媽媽纔對弟弟偏心,爲他操碎了心,弟弟曾輕生被救回,仍情緒不佳,媽媽說「要陪死,到陰間去照顧弟弟」這句話讓自己傷心不已。後來媽媽仍擔心弟弟,要弟弟住在老家,就怕弟弟輕生救不了他,「這樣媽媽比較偏心誰?」
許兄激動落淚說,「我只是一個比較不用讓媽媽操心的孩子,比較自主,偏心在我身上不適用。事發前,媽媽曾說因爲幫我出了1000萬頭期款,要給弟弟一間房子,並要留500萬給我,當作弟弟未來的生活費,要我每月給弟弟3萬,不要把父母的愛當成偏心。」
合議庭審理後,於今日上午9時30分宣判,依殺人罪判處許男15年刑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