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市場》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多資產ETF新制今起上路
櫃買中心指出,近幾年主動式ETF於全球市場快速發展,已成爲國際資本市場關注焦點,主動式ETF與現行被動式ETF最大差異在於主動式ETF基金經理人可基於特定投資方針運用基金投資,主動分析作成決策,以較積極方式爲基金創造績效,與現行被動式ETF系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爲目標,讓投資人直接參與指數的報酬表現操作方式不同,應可吸引更多發行人及異質投資人蔘與市場。
現行我國被動式ETF發展雖已具規模且商品類型多元,惟指數標的成分僅限全部爲債券或股票,本次擴大被動式ETF商品範疇,開放標的指數成分證券可同時包含股票及債券的多資產ETF(即平衡型ETF),將可滿足投資人同時以股票及債券作爲資產配置之投資需求。
櫃買中心表示,本次相關規章修正重點,在主動式ETF方面,主要包含增訂主動式ETF爲櫃檯買賣有價證券,且因主動式ETF無追蹤指數,故排除主動式ETF發行人應向櫃買中心申請指數資格同意規定,並規範投信公司應每日於公司網站揭露全部投資組合內容;在被動式多資產ETF方面,則增訂指數成分證券同時包括股票及債券之平衡型ETF,並規範其指數編制規則應訂定固定或各指標條件下適用的股票及債券配置比例,且應於指數名稱標明平衡字樣。有關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多資產ETF掛牌申請程序、資訊揭露、交易方式、流動量提供者造市及申購買回作業原則皆參照指數股票型基金的規範,與現行ETF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