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街頭塗鴉】街頭塗鴉存在的理由
▋有人類,就有塗鴉!
1986年我到紐約讀書,第一次搭地鐵時,進入車廂,滿滿的烏漆抹黑的英文字母映入眼簾,覺得太可怕了,難道這就是夢想中的紐約嗎?
英文的graffiti本來是藝術史家用來指稱羅馬古城牆上的塗寫,近來轉而強調違法破壞公物的面向。中文的「塗鴉」一詞,則來自唐朝盧仝的詩句「忽來案上翻墨汁,塗抹詩書如老鴉」,形容幼兒胡亂塗寫(英文的doodle),後引申爲隨意書寫之自謙用詞。晚近塗鴉亦納入當代英文graffiti之意涵。
自有人類就有塗鴉,從一萬多年前法國拉斯科洞窟到龐貝城,從臺灣高雄萬山到中國賀蘭山,只是那時稱作「巖畫」。在印刷術發明之前,爲了傳播詩句,廟宇驛站則有題壁詩或壁書的傳統。人們有了遠距移動的能力之後,也喜歡留下到此一遊的記號。廁所、公園、公車椅背,甚至監獄與軍營,也常有抒發心情的留言。
▋從紐約到世界的少年藝術運動
但塗鴉真正影響全球性的都市視覺景觀,還是要從1960年代末期紐約地下鐵塗鴉的興起,再逐步傳播至全球。都市街頭本來就存在文字與圖像,不是政治宣傳標語就是商業廣告。此時一羣住在被政府所遺忘的社區的沒有背景沒有身材與臉蛋的小孩,藉由在社區牆上書寫自己的名字(筆名)來向世人宣告自己的存在。接着更藉由地鐵這個免費的傳播載體將名字帶到其他社區居民的眼前,跨越了族羣的地理邊界。從奇異筆的簽名,持續演變到噴漆的大作與泡泡字,也發展出誇張難解的狂野風格(wildstyle)。這是一場純粹由十幾歲青少年所帶起的藝術運動,卻讓整個紐約的都市景觀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經由塗鴉書籍、紀錄片,以及塗鴉客的移動,全世界各大城市幾乎無一倖免受到這股風潮的影響。
美式簽名塗鴉以數量或風格取勝。空間上的大膽,也就是在難度很高的地點塗鴉,也會受到圈內人的尊敬。爲了降低在街頭被以現行犯逮捕的可能,也使用貼紙來縮短實際塗鴉的時間。九○年代有鑑於簽名塗鴉難以讓社會大衆理解,以圖像取代簽名來突破圈內圈外的隔閡,並且在更多不同的牆體(隧道、屋頂、排水口、交通標誌等)使用多樣的媒材與形式(模版、海報、裝置、鑿刻、洗地板等),創造滿地開花的街頭藝術,逐步擺脫了破壞環境的惡名,成爲大衆打卡的景點。
▋班克西締造當代塗鴉神話
街頭塗鴉與傳統壁畫愈來愈難以分辨。政府一方面以社會工作思維,輔導塗鴉客轉做合法壁畫,既不違法又有薪水。另一方面,則是用合法壁畫來打擊非法塗鴉。有些塗鴉客則在接案(政府或商業)的同時,仍然維持非法炸街(bombing),來維繫其塗鴉精神。知名的塗鴉客Shepard Fairey曾經爲歐巴馬競選,其名爲‘Change’的海報深入人心。而Space Invader則會同時製作兩個相同的馬賽克作品,一個非法黏貼在都市牆面,另外一個上網高價販售。他們都是很有經營理念的街頭塗鴉藝術家。
然而當今最有名氣也最特別的塗鴉客則非Banksy(班克西)莫屬。他讓所有的塗鴉定義和法規都失效了。他的成長之地Bristol,政府一方面宣告塗鴉違法絕不寬貸,一方面又在公共美術館爲班克西舉辦塗鴉展覽。澳洲政府清洗一面公家建物牆面的塗鴉,沒想到把班克西的塗鴉也一併清除,經抗議後,政府出面道歉,並嘗試加以復原。他把自己的作品偷偷掛在幾間美術館的牆上,幾天後館方發現這個贗品,其中大英博物館直接將之納入館藏。最爲衆人所知的事件則是,他的作品〈氣球女孩〉(‘Girl With a Balloon’)在蘇富比拍賣會上先以天價賣出,在落槌時刻,卻又遙控將之碎成紙條;幾年後同一件作品改名爲〈垃圾中的愛〉(‘Love is in the Bin’),再度以超過十倍的價錢賣出。班克西只要一出手,就是媒體頭條,但是在警察與記者全面追捕下,卻又能夠保持匿名,這是一則難以破解的當代神話。
▋塗鴉客的風格取決於接觸塗鴉的管道
臺灣於1985年首次在臺北復旦橋下與師大地下道出現嘻哈主題的塗鴉,引發其是否能稱爲藝術的討論。當時仍然使用「壁書」的用詞。有趣的是,美術系教授嫌它既違法又醜陋,而旅居紐約的臺灣藝術家則讚賞其創意與活力。1989年呂學淵與郭沙在臺北市繪製社會議題(反戰)的壁畫(並非簽名塗鴉),很多人認爲這是臺灣街頭塗鴉的濫觴。直到2000年之後,臺灣纔有數量較多的塗鴉客出現。他們沿襲美式塗鴉的風格,但因大都具有美術背景,不少是以圖像(例如REACH的FU熊、BOUNCE的機器兔等)來取代簽名。SAME則同時能夠駕馭簽名、泡泡字與狂野大作。彼時,塗鴉客的風格大都取決於其接觸塗鴉的管道,例如認識某個來臺的加拿大塗鴉客,而受其影響。而千禧年,國外早就已經進入後塗鴉或街頭藝術的年代,因此臺灣也有像是Candy Bird或黑雞,是以壁畫的形式見長。
模版是歐洲Blek le Rat和Banksy的主要技法,非常具有政治與社會批判意識。臺灣在《塗鴉.城市糖果地圖》出版後,啓發了BBrother,曾經在政大與臺大附近獨領風騷。可惜在他出國留學之後,模版就處在極爲邊緣的位置。我詢問臺灣的塗鴉客何以至此。一方面,同好半夜邀約一起去炸街時,模版不是一種好的方法。工具攜帶不便,也比較沒有彈性。另一方面,只要說到模版,沒有人可以越過班克西。不是會被戲稱模仿他,就是會被取笑無法超越他。
▋遊走在風險與緊張的空間
進入社羣媒體與智慧型手機的年代之後,一方面獲取塗鴉資訊大爲便利,只在家中坐就可以欣賞來自世界各地的作品。看起來眼界大開,卻也造成風格培養形成的不易。另一方面,以上傳照片作爲傳播的主要路徑,考量的是照片的背景、構圖,反而遠離了空間的緊張與難度(讀不出風險、聞不到氣味)。資訊的容易取得,也讓塗鴉客能夠追溯塗鴉的初始歷史與精神。有一掛堅守炸街的精神,他們不反對商業與接案,但是必須先爲塗鴉有相對的付出。如果只是非法上街兩三次(沾醬油),就以塗鴉風格宣稱、作爲賣點,他們認爲這是在吃塗鴉的豆腐。
看待塗鴉與街頭藝術,必須放到更大的社會、都市脈絡來理解。它不純粹只是合法非法、塗鴉工具(如噴漆),或是風格形式的議題。當公車車體、捷運牆面、建築物立面可以被商業廣告所佔滿,當廣告可以挪用塗鴉的字體風格來吸引眼球,我們可以自問它們的根本差別在哪裡?只要公共空間中充斥着政治宣傳與商業廣告,塗鴉就找到了存在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