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繳3.5億保金 九州陳政谷羈押屆滿...又被命電子腳鐐
臺中地檢署偵辦九州博弈集團,起訴總裁陳政谷涉洗錢438億元,前警政監、時任臺中市刑大大隊長林明佐涉泄密貪污6616萬元;陳前經2億元交保被撤銷,臺中地院拉高保金至3.5億元,陳當庭拒絕表示「要進去關」,原今羈押期滿將釋放,中院另又裁定陳維持3.5億元交保、電子腳鐐監控,陳再度拒絕。
臺中地院3月中首次裁定陳政谷、林明佐,各以2億元、1200萬元交保,經臺中高分院撤銷發回,中院3月26日更裁,維持同樣金額仍交保,但對2人均加電子腳鐐監控,中高分院二度撤銷,並直言陳旗下九州財力雄厚,與交保金額顯不相當,而林若逃亡仍可享受剩餘5000多萬鉅款。
中院4月14日再次裁定,將陳政谷保金提高至3.5億元,施以電子腳鐐監控、定期向派出所報到,但陳當庭拒絕,表示「不願提供保金」,願回看守所羈押,屆時羈押期滿,他既無保金也不用受電子腳鐐束縛,中院尊重其決定,自4月18日起第3次延長羈押2月。
林明佐部分同樣延長羈押2月,中院6月11日以林罹患惡性脊髓腫瘤等疾病,需接受「硼中子捕獲治療」( BNCT治療),裁定他1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在屏東老家。
由於檢方起訴陳政谷洗錢、賭博等,非10年以上重罪,中院延長羈押以三次爲限,第三次延押於6月17日屆滿,預計今天將釋放。
據瞭解,陳政谷及其辯護人至今未收到法院釋票,中院裁定陳維持3.5億元交保、戴電子腳鐐施以科技監控,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由於陳在上一次延押庭就已經拒絕以上條件,又被收押2個月至期滿後,卻又面臨同樣裁定,相當納悶也表示拒絕。
由於中院今上午派相關廠商至臺中看守所,準備要替陳政谷戴上電子腳鐐被陳拒絕,辯護人也尚未收到正式裁定,法界研判,中院合議庭可能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8項但書規定,讓陳繼續羈押。
陳政谷。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