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加入國家隊!私下生產口罩販賣 負責人判決出爐

藍姓男子在桃園大溪開設口罩工廠,但2020年時衛生福利部向其徵用口罩,藍卻稱現在沒有生產而拒絕。但他私下大量生產,以每片12至16元不等價格販售。桃園地方法院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判處1年10月,公司罰金200萬元,犯罪所得609萬元沒收,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藍姓男子在桃園大溪開設口罩工廠,但2020年時衛生福利部向其徵用口罩,藍卻稱現在沒有生產而拒絕。但他私下大量生產,以每片12至16元不等價格販售。桃園地方法院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判處1年10月,公司罰金200萬元,犯罪所得609萬元沒收,可上訴。

藍男的貿易公司領有製造醫療器材許可證,不過已在2019年12月逾期失效。後來疫情爆發,衛福部2020年1月開始徵用口罩,2月向藍男徵用口罩時,藍以現在沒有生產醫療口罩而回絕。

但藍仍私下生產大量口罩,並以,當時每片口罩5元,但他哄擡至每片12至16元,檢方2020年會同桃園市衛生局前往該公司搜索,扣得口罩38萬590片、大批製造原料及包裝盒等物,檢方2021年10月偵結起訴他。

法院審理時,藍否認生產、販售口罩,不過多名證人證詞,通訊軟體Line上也有交易紀錄。法院認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是國際高度關注的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政府與民衆爲防疫付出大量努力,並嚴格管制醫療口罩等防疫物資,藍的行爲已經造成防疫漏洞,影響大衆權益,加上犯後態度不佳,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判處1年10月,公司罰金200萬元,犯罪所得609萬元沒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