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輝鋼鐵無視停工令 桃市送辦

桃園市平鎮區巨輝鋼鐵公司,數度無視桃園市環保局停工處分,持續運作,且在環保局人員前往稽查時,還進行軋延用加熱爐作業,市府已再移送地檢署併案偵辦,並加裝空污監測設備,隨時監控稽查該廠空污。(廖姮玥攝)

桃園市平鎮區巨輝鋼鐵公司,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早在今年3月就已被桃園市環保局要求停工,但該公司仍無視處分持續運作。新安里長葉佳凌控訴,巨輝無視處分,且毗連擴廠案竟然能通過,是否挑戰公權力?桃園市環保局表示,該公司嚴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已移請地檢署偵辦。經發局也表示同步通報政風室。

「該公司無視處分,是否挑戰公權力?」葉佳凌說。她指出,經查該公司2012年第1次申請毗連案,應於2015年完成,市府卻一再給予延期至2018年,該毗連地上物及計劃書完全不符,市府2020年竟核發使用執照,「什麼東西都沒改,竟可拿到使照」,行政有無圖利、瀆職?請政風單位調查,並解決里民長期空污與噪音污染的困擾。

環保局迴應,3月時因《空氣污染防制法》,要求巨輝停工及限期取得操作許可證。孰料5月、7月又再度接獲民衆陳情,環保局也立即派員前往稽查時,廠方正進行軋延用加熱爐作業,爐內溫度達1078度,巨輝無視停工處分,仍以相同製程持續生產,已再移送地檢署併案偵辦,依法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0萬到500萬元罰金,同時也已依里長要求在附近加裝空污監測設備,隨時監控稽查該廠空污。

經發局說明,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有關巨輝於2012年第1次毗連時,未依覈准計劃書執行部分,因行政程序過程中,除法定時間以外,仍有審查、補正、改善等作業時間,毗連案審查過程均符合行政程序流程。因業者的工廠相關登記資料,涉及企業營業上秘密或經營事業有關的資訊,由於里長非屬企業關係人,故不便提供給里長,但里長的陳情,已同步通報政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