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蓋生命園區 霧峰百人環局抗議

臺中市霧峰區逾百名居民昨反對「峰谷生命園區」開發案,赴環保局陳情抗議。圖/時代力量臺中黨部提供

臺中市霧峰區逾百名居民反對「峰谷生命園區」開發案,昨天赴環保局陳情抗議,請評委駁回開發案;環保局說,將秉持依法審查,邀專家學者嚴格把關,確保開發案符合永續環保要求。

臺中市環保局昨天召開「峰谷生命園區開發申請案」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反霧峰殯葬區峰谷自救會長、峰谷里長黃錦昌,以及坑口自救會長陳志全率逾百名里民,偕同環保團體、時代力量臺中黨部等,到環保局抗議,堅決反對設立生命園區,並提交峰谷、坑口2裡共900分反對開發連署書。

隨後一行人蔘加初審會議,並由10名代表發言,請環評委員駁回生命園區開發案,以維護當地的生態環境、石虎棲地、水源和交通。

黃錦昌說,生命園區開發案聯外道路寬依規定要超過6公尺,但峰谷路有9處路寬僅2至3公尺,難以應付生命園區頻繁進出車輛,「當地水果要怎麼運出去?」影響居民生計,請評委駁回開發案。

環保局說明,環評審查有法定程序,環評委員昨天舉辦第2次專案小組初審會議,開發單位須依環評小組審查意見逐項迴應,包括「開發之必要性」、「對生態及地質環境之影響」、「聯外道路對鄰近交通之衝擊」等重要環境議題,市府會嚴格把關。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質疑,業者以29公頃的面積申請,規避中央環評闖關,且當地爲石虎棲地,生命園區的開發,恐破壞生態環境、干擾石虎棲息。

時代力量臺中黨部執行長鄒明諺認爲,臺中市納骨塔充足,推估可用46年,峰谷生命園區沒有開發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