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博弈案涉貪警官林明佐喊成「半殘之人」 今裁定1500萬元交保
刑事局前警政監林明佐任臺中市刑大隊長期間,被控和九州博弈集團泄密、貪污6616多萬元,林一度獲1200萬元交保被撤銷繼續羈押。林當庭喊自己是「半殘之人」不會逃,臺中地院9日才裁定林再延押2月,未料時隔2天,今再裁定林1500萬元交保,檢方表示將研議是否抗告。
臺中地檢去年5月搜索將林明佐聲押獲准、8月起訴,臺中地院今年3月命林1200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臺中高分院以林涉貪6616萬餘元,僅被扣押1216萬多元,若逃亡仍可在海外享有5400萬元鉅款度過餘生,撤銷發回,中院更裁改裁定林收押。
臺中地院6月3日開延押庭時採視訊訊問,林表示他現在已經是「半殘之人」,沒有能力、體力逃亡,請求交保。其辯護人說,林急需臺北榮總接受BNCT治療,之前交保戴電子腳鐐已造成左腳傷口,治療過程中也需要暫時拆卸,醫療費已經花了200多萬元,願提出500萬元至800萬元具保。
由於林明佐這次羈押期限至6月14日將屆滿,據瞭解中院合議庭3日延押庭後,有向醫療單位調取資料,礙於函覆時間不確定,考量文書作業時間,又爲免超出羈押期限,9日先行裁定林延押後,隨即收到調閱資料回函,合議庭審酌認足以影響原判斷,因此才時隔2天,今又新裁定林交保。
臺中地院指出,經林明佐聲請具保停押,合議庭今裁定林提出15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8月。
裁定並命林應遵守下列事項,第一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爲,第二應於每週一、三、六上午7點至12點間至指定警局報到各1次。
第三應於每日上午7點至12點,在限制住居地址門牌號碼前,以命持用之科技監控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同步傳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定期向中院報到8月,第四除維持日常生活及職業所必需者外,未經中院許可,不得從事與治療目的顯然無關之活動。
合議庭指出,林明佐羈押原因、必要性雖仍存在,但審酌林因罹患惡性脊髓腫瘤等疾病,已接手術,陸續就醫診療後,醫師建議於放射治療後1至3周內做「硼中子捕獲治療」( BNCT治療),且爲控制腫瘤生長速度,避免導致不可逆之身體狀況惡化,BNCT治療有其必要急迫性等情。
合議庭說,臺中看守所無法提供林至醫療中心接受BNCT治療,而林目前雙肢無力,無法獨力行走,堪認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
合議庭指出,考量其涉案情節、地位、職業、已遭扣押現金及動產,還有訴訟程度、身體狀況、資力、犯罪所得金額等等,斟酌交保金多寡應着重足以發揮防止他逃亡,非以罪名輕重,其經濟所得爲單一裁量標準,更不得以犯罪所得之金額作爲唯一判斷標準。
合議庭認爲,權衡後以林交1500萬元保金,可讓他心有所忌,輔以科技監控、限制住居等其他條件,對林應有相當程度心理約束力,防免其在交保後潛逃出境或與勾串案情。
臺中地院今裁定林明佐150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