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牽車是酒駕? 律師曝2派判決:避免發生奇葩車禍

年末有許多喝酒聚會活動,民衆勿以身試法酒駕。圖爲新北市三重區警方執行擴大臨檢勤務。記者曾伯愷/翻攝

每逢年末,聚餐、尾牙、春酒,還有新年吃團圓飯等活動陸續到來,有時大家會飲酒助興,但勿貪圖一時方便而酒後開車。一名網友近日分享關於酒駕的見聞,他在網路上看到影片,得知酒後牽機車也都算酒駕,不禁直呼「大震撼!!」

一名網友日前以「大震撼!!酒後牽機車也算酒駕」爲題,在PTT八卦版上表示,自己刷到一些影片,內容描述酒後牽機車也都算是酒駕,因爲根據駕駛的定義,無論有沒有發動引擎、使用引擎當動力,就算是用人力、獸力,只要移動就算是駕駛,是妥妥的酒駕。

原PO直呼「大震撼!!」,並指出雖然有少數判例屬於「啓動派」,也就是法官認爲還是要啓動引擎纔算是駕駛,人力牽車不算駕駛,但絕大多數判例都是牽車就算駕駛行爲,而且連牽腳踏車都不行,雖然罰則沒有機車那麼重,但仍然要罰錢。

話題曝光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人迴應:「這是避免漏洞吧!就像(酒駕駕駛)遠遠看到臨檢就先下車用牽的」、「會用牽的,絕對都是看到有警察之後才下車」,也有人分享:「這真的啊,我就被警察抓過,但沒開單」,也有不少搞笑詢問酒後「把腳踏車扛在肩上」、「推娃娃車」、「發動開冷氣睡車裡」是否也算違規。

針對「酒後牽車是不是酒駕」,律師雷皓明曾撰文表示,我國法院分成「不啓動派」與「啓動派」兩類判決,前者認爲駕駛就是讓交通工具可以在路上移動的行爲,即便引擎沒有啓動,只要有轉動方向盤或煞車,就構成駕駛行爲;後者認爲駕駛行爲是指「汽機車發動引擎行駛」,或是「引擎已發動、保持隨時可控」的狀態,這時候纔有處罰必要,因此如果引擎未發動、用人力牽車,就不算駕駛,也不構成酒駕。而在臺灣,不啓動派的判決相對較多,因爲法院的邏輯是「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無論如何喝酒就是「連車都不要碰」,避免發生各種奇葩的車禍案件。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