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女遭毆昏拋花蓮海中溺斃 冷血嫌遭羈押禁見
26歲呂姓男子8日在吉安化仁海堤將33歲林姓女子打暈倒拖入海里造成溺斃,經檢警漏液偵訊,今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羅亦晽攝)
26歲呂姓男子8日在吉安化仁海堤將33歲林姓女子打暈倒拖入海里造成溺斃,經檢警漏液偵訊,今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羅亦晽攝)
26歲呂姓男子(中)8日在花蓮吉安鄉化仁海堤,疑向33歲林姓女子求愛不成引發殺機,將人打暈後拖入海里離去,警方9日凌晨在花蓮市某汽車旅館將人拘提到案。(警方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26歲呂姓男子7日深夜花費近5萬,把33歲在酒店KTV工作的林姓女子框出來後,搭乘43歲姜姓白牌車司機的車到花蓮玩,呂男疑追求林女遭拒,且不滿花太多錢在她身上,8日在吉安化仁海堤將人打暈倒拖入海里溺斃。警方昨逮獲呂與姜後依殺人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經檢方漏液復訊,今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呂男獲准,諭知姜男10萬元交保。
呂男是北市某KTV酒店常客,認識坐檯的林女後,認爲2人相談甚歡之後便多次點她坐檯,7日深夜花費近5萬元將林女框出場3天,2人搭乘43歲姜男的車到花蓮玩,8日抵達花蓮後先到飯店辦理入住,下午2時再搭姜男的車至吉安鄉化仁海堤。
呂男與林女在海邊不明原因發生衝突,過程全被水利署岸邊監視器拍下,呂男先是拿石頭毆打林女頭部,林雖有拿起旁邊的漂流木反抗,卻不敵男生的力氣被推倒在地,接着呂再按着她頭往沙灘裡壓,見對方因無法呼吸昏迷再把人拖入海里,反覆確認已遭海浪捲走後再搭姜男的車離去。
呂男事後先回飯店退房,轉往花蓮市某汽車旅館躲藏,呂男告知姜男行程提前結束,姜自行開車返回新北市八里區住家。
花蓮地檢署表示, 8日下午花蓮市太平洋公園岸邊有民衆發現浮屍通報處理,經警方調閱岸邊監視器畫面,發現在發現地南方約1公里處的化仁海堤有打鬥跡象,且林女個人物品也遺留該處,經花蓮警分局及吉安警分局通報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警方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昨天凌晨在新北市八里區及花蓮市分別將姜男及呂男拘提到案。
花蓮地檢署指出,呂男與姜男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爲呂涉犯《刑法》殺人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且所涉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今天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姜男無羈押必要,諭知10萬元交保。
據瞭解,檢方原本諭知姜男30萬元交保,但因他身上沒有這麼多錢,經與檢方溝通討論後,最後諭知10萬元交保;另外,花蓮地院今天上午9時召開聲押庭,裁定呂男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