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慘遭毆昏拋海溺斃 解剖發現肺積水、胃有沙判斷生前溺斃
26歲呂姓男子在北市某酒店把33歲林姓女子框出場3天后,搭乘43歲姜姓車伕的車到花蓮遊玩,呂男疑求愛不成謀生殺機,8日在吉安化仁海堤與林女發生肢體衝突,將人打暈後拖入海里離去。(摘自水利署監視器影像/羅亦晽花蓮傳真)
在臺北某酒店KTV工作的33歲林姓女子被26歲呂姓男子帶出場到花蓮展開3天2日遊程後,8日卻在吉安化仁海堤慘遭毆打昏迷後被拖入海里,直到下午被民衆發現後人已身亡。檢警案發當天已完成相驗,初步研判死因爲溺斃,今天解剖遺體後發現肺部有積水、胃部有沙,法醫認爲人應在生前就已溺水身亡,不過確切死因仍待報告1個月後出爐纔會釐清。
原先在臺中酒店上班的林女,花名爲「酒窩」,因要扶養家中8旬父母,2年前隻身一人離鄉轉到薪資較高的臺北工作,並將大部分的薪水匯回家裡協助清還貸款及支付父母生活費。她在1年前認識呂男後,多次被他帶出場約會,男方疑似日久生情,7日決定把她框出場3天,並搭乘長期與林女配合的43歲姜姓司機的車花蓮展開旅行。
怎料呂男跟林女8日下午在化仁海堤發生衝突,他先是拿石頭狂毆林女頭部,把人推倒在地後再多次按着頭部往沙灘裡壓,見對方因無法呼吸昏迷再把人拖入海里,反覆確認已遭海浪捲走後再搭姜男的車離去。
姜男接着依循對方意思先回飯店退房,再載他轉往花蓮市某汽車旅館躲藏,呂男告知姜男行程提前結束,姜自行開車返回新北市八里區住家。
林女遺體尋着洋流飄到事發地北方約1.5公里的太平洋公園被發現後,全案才因此曝光,檢警當天除在化仁海堤找到女子的鞋子、手機、香水等遺物,同日也報請檢方相驗遺體,雖然頭部有傷及瘀青痕跡,不過初步研判死因應爲溺斃。
呂男、姜男9日分別在花蓮市、新北市拘提到案,呂雖坦承殺人,但動機說詞反覆,一下說自己受人委託向欠債的林女討債,一下子又改口不滿在對方身上花太多錢又求愛不成而痛下殺手;姜則稱自己不知情,自己只是司機在車上等人,當時雖見呂男溼身1人回到車上感有異,但不敢多問深怕會被滅口。
檢方漏夜偵訊後,10日諭知姜男10萬交保、呂羈押禁見獲准,並在11日安排解剖林女遺體,初步在她肺部發現積水,胃裡也有砂礫,法醫研判應爲生前落水溺斃,不過確切死因仍待1個月後的報告出爐才能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