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安基金沒打算追討? 洪申翰:決策者責任將配合司法追究

▲勞動部長洪申翰 。(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勞動部去年職場霸凌案延伸出就安基金濫用事件,根據審計部報告,就安基金有7224萬元不符用途應予收回,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批評,白話文翻譯就是「沒打算追討」、「全民買單」,太離譜。勞動部長洪申翰今(2日)說明,在就安基金的問題上絕對不會包庇,勞動部身爲行政機關,必定依法依規來究責,至於當時決策者的責任,也會持續配合檢調及司法來追究。

洪申翰表示,就法律層面,其實現在檢調一直在偵辦中,勞動部也完全配合這些資料的調閱、偵辦,如果司法判定有違法營私,或者是有非法的人謀不臧,當然會依照這個偵辦的結果來追究,「關於決策者的責任,勞動部會配合檢調和司法來追究」。

洪申翰接着提到,在管理面上,他已經明確下達指令。第一,沒有必要的作風或文化,比方送禮文化的採購,以後都不能再有;第二, 必須從制度來把關,這也是爲何在就任之初,就提出了就安基金把關方案,包括限定開口契約的適用範圍,過去被詬病的宣導品採購及贈發管理,也訂定規範,如果有違法的,就是該辦就辦,有需要改革的部分就改革,不會有包庇或迴避的問題。

洪申翰表示,因爲現在是以「專案審計」來問責,所以若從審計的角度,勞動部作爲一個行政部門,當然也必須依審計的結果和法規,來做後續的處置。「所以現在的關鍵,是審計的審計結果是什麼」審計認爲這些匡列的支出,跟就安基金的法定用途關聯不高,應該是屬於公務預算的自用範疇,在本案的審計結果是認定修正、整列,而非剔除。用白話來說,就是審計認爲這些匡列的支出,不該用就安基金來支付,而是該用公務預算來支付。

至於若審計認定剔除,會產生何種效果。洪申翰補充,若認定爲剔除,按照審計的規範,勞動部就有法律義務和依據,要嚮應負責的人來追繳。「但本案審計並沒有認定剔除」洪表示,審計最後的判定是修正減列並收回,並認爲這些被關注的項目,應該要回歸到公務預算的範疇。白話來說,就是要從這些項目本該編列的來源,也就是公務預算來補編,還給就安基金。

洪申翰說明,日前勞動部提到要以公務預算的編列,來歸墊就安基金,其實這是依照審計的判定結果來做的。至於外界關心檢調是否有動作,擔心是否會不了了之,據他所知檢調有持續在偵辦中。

對於許銘春用就安辦演唱會 洪申翰則迴應他還是認爲部分橋段形式不適合,「這樣子的活動,如果換作是我不會這樣做」,並再次強調之所以編列預算來歸墊,是依照審計的最後的認定結果來做,包括涉及到法律的責任、對於決策者的個人責任的部分,勞動部將持續配合配合檢調及司法來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