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覈准增4警正局員缺 苗栗人事處修正警局人事編制表

警政署覈准苗栗縣警局增加4名警正局員缺。(謝明俊攝)

非6都縣市警局長期來因二線三星職缺較少,造成縣警局內部升遷管道卡關,許多官警在升至二線二星時往往就原地踏步,影響基層官警士氣,警政署爲考量活絡人事晉升管道,日前已覈准非六都縣市警局全面增設警正局員職缺,大幅擴增晉升管道,苗栗縣政府人事處特別爲此修訂縣警局人事編制表,將增加4名二線三星局員職缺,其中一缺屬刑事鑑識人員專用職缺,已提報縣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苗栗縣政府人事處長張翠芬表示,內政部警政署爲應縣政府警察局整體職務結構一致性、明確相關職務定位,以強化勤、業務運作效能,考量局員職務系配置於繁重單位襄助主管爲原則,規劃適度增加局員編制員額,以應實際運作需要。

苗栗縣警察局爲配合警政署推動「縣(市)政府警察局增置局員編制員額」將警察局「警務員」減列1名、「巡官」減列2名、刑事警察大隊「偵查員」減列1名, 改置警正「局員」職缺4名,縣警局提報縣府人事處修正「苗栗縣警察局編制表」、「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編制表」編制總員額不變。

根據修正後縣警局編制表,縣警局「局員」職稱增置4人,員額從原來3人修正爲7人,其中一個局員職缺,指定爲刑事鑑識工作人員。而縣警局「巡官」職稱減列二人,員額修正爲九人,其中1個職缺專責辦理資訊業務,另7人專辦理刑事鑑識工作。

苗栗縣警局編制表修正後,日前已提請縣務會議審議通過,再報請考試院備查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