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陽崗上的昂貴牌樓─監察院還需存在嗎

(圖/本報系資料照)

監察院最尷尬之處,不是它完全不做事,而是做了許多事,卻越做越難證明自己非存在不可。它有院長、副院長、監委、助理、秘書長、調查官、公務車、預算書與新聞稿;唯一較少有的,是讓權力害怕的能力。若王爾德站在忠孝東路一段二號門口,大概會說:臺灣最昂貴的幽默,是用十多億元供養一座專門證明自己不必要的機關。

先看成本。監察院115年度本院歲出預算案編列11億5418萬4千元,其中「一般行政」即高達9億1793萬6千元。《監察院組織法》更明定,每位監委可聘助理1人,與監委同進退。若29名監委滿編,制度上即對應29名助理,外加秘書長、副秘書長、調查處、財產申報處、綜合業務處與完整行政體系。監察院不是一枚便宜的憲政胸針,而是一整套昂貴的制度珠寶盒。

然而,珠寶盒裡裝了什麼?公視新聞實驗室整理指出,監察院每年平均收到約1萬6千封人民陳情書。人民敲響登聞鼓,以爲包青天升堂;但第3至第5屆監委任期中,陳情案進入「委託調查」與「據以派查」比例,各屆均不超過2.5%。許多案件最後只是併案、函請機關說明、送請機關參處,像把人民冤屈加工成格式正確的公文,再寄回權力原來的地址。馬克吐溫若看見,恐怕會說:這不是伸冤,這是郵政效率。

監察院手中並非沒有工具。彈劾、糾正、糾舉,聽起來像三把寒光閃閃的刀;只是刀常掛在牆上,牆擦得很亮,刀從未真正出鞘。糾正對事,風險較低;彈劾與糾舉對人,容易得罪官僚、政黨與權力網絡。於是制度自然選擇最安全的姿勢:可以批評制度,但儘量不要讓人疼痛;可以發出聲音,但最好不要震動權力。說到底,監察委員不敢打老虎,連老虎鼻子上的蒼蠅也不敢打。

監察院院長陳菊長期請假,後於2026年2月1日請辭生效,恰好成爲一則冷酷寓言。一個院級機關的最高首長長期缺席,國家沒有崩潰,憲政沒有停擺,人民生活沒有明顯震盪。這或許可說成官僚系統成熟;但更尖銳的解讀是:若一個機關的首長不在,社會也感覺不到差別,那麼最殘忍的缺席,不是沒有人坐在位置上,而是沒有人發現那個位置空了。

因此,蔣萬安主張藍白全面否決29位監委提名人,先凍結監察院運作,再爭取修憲廢除監察院,便不只是政治表演,而是制度不信任的集中爆發。蕭伯納式的幽默就在這裡:即使一個政客爲了選票說出真話,那句真話也不會因此變成謊言。

若監察院不能有效制衡行政權,不能快速問責失職官員,不能在重大爭議中提出足以服衆的調查結果,且其功能又可由立法院調查權、司法懲戒、公務員懲處、審計制度、資訊公開、人權機構或國會監察使承擔,那它就不是民主問責的器官,而是功能重疊的昂貴裝飾。

廢除監察院,不等於廢除監察權。人民仍需要申訴管道,行政仍需要外部監督,人權仍需要專責保障,官僚仍需要被照亮、被追問、被懲戒。真正該被廢除的,不是監督,而是那座失去民意基礎、制裁能力薄弱、政治酬庸疑慮不斷,卻仍以院級姿態坐領公帑的憲政孤島。

監察委員既然不是武松,那就別上景陽崗了吧!老虎不怕他,蒼蠅不怕他,連公務車似乎也不怕他。民主需要的不是打虎傳說,不是憲法博物館裡的牌位,當一座大院既不能打虎,也不敢拍蒼蠅,甚至還要人民替它的沉默埋單,讓她優雅退場,「先凍後廢」不是破壞憲政,而是替憲政戒掉一個昂貴而體面的幻覺。(作者爲世新大學管理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