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穩定幣爲噱頭的新型非法集資詐騙
李鳳文
日前,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發布風險提示,直指部分不法分子借“穩定幣”等新型概念實施非法集資。這類行爲往往披着“金融創新”“區塊鏈技術”“數字資產”的外衣,通過編造“虛擬貨幣投資項目”“穩定幣理財計劃”等話術,以“高額回報”爲誘餌吸引公衆投入資金,其本質已涉嫌違法犯罪,需引起社會高度警惕。
從金融屬性來看,穩定幣是加密貨幣的特殊分支,其設計初衷是通過與法定貨幣(如美元、歐元)、實物資產(如黃金)或一籃子資產掛鉤,對衝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劇烈價格波動,從而成爲區塊鏈生態中的支付工具。例如,USDC、USDT等主流穩定幣的核心功能是在加密貨幣交易中充當“價值錨點”,以減少價格波動,而非投資標的,其幣值穩定的特性決定了本身缺乏升值空間,更不應被視爲“獲利工具”。
然而,隨着穩定幣發行機構圓環公司(Circle)在紐交所上市首日股價暴漲168%,疊加相關概念股持續走強,市場對穩定幣的關注度驟升。這種熱度被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演變爲新型金融詐騙的“溫牀”。他們刻意混淆穩定幣的支付屬性與投資屬性,將其包裝成“低風險、高回報”的理財產品,通過虛構“去中心化金融(DeFi)協議”“跨境支付套利”等概念,製造信息壁壘誤導投資者。
一方面,不法機構以“前沿科技”“國際趨勢”爲包裝,利用公衆對區塊鏈、數字貨幣的認知盲區,刻意放大穩定幣的“創新標籤”;另一方面,他們抓住部分投資者“一夜暴富”的心理,拋出“保本付息”“月收益20%”等虛假承諾,甚至通過“拉人頭返利”的傳銷模式擴大涉及範圍。實際上,這些項目往往缺乏實際業務支撐,其資金運作模式往往依賴於吸收新投資者的資金來維持運轉或支付前期投資者的收益,一旦資金鍊斷裂或項目方跑路,投資者將面臨本金無法收回的巨大風險,本質是典型的“龐氏騙局”。
根據我國現行監管規則,任何未經批准的代幣發行融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均屬非法金融活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明確規定,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從司法案例來看,此類案件中,不法分子常通過境外服務器搭建平臺、虛擬貨幣轉移資金等方式逃避監管,一旦捲款跑路,投資者往往面臨“維權無門、血本無歸”的結局。
面對層出不窮的詐騙手段,公衆需建立三道“防線”:一是強化認知,明確穩定幣的支付工具屬性,警惕“穩定幣=穩賺幣”的偷換概念;二是堅守常識,牢記“高收益必然伴隨高風險”,對“保本保息”“穩賺不賠”等話術保持本能懷疑;三是認準資質,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持牌金融機構並通過正當渠道進行投資理財,遠離任何形式的虛擬貨幣炒作、非法代幣發行及未經批准的“數字資產”投資項目。
金融創新的邊界是合規,技術進步的前提是安全。穩定幣作爲區塊鏈技術的應用探索,其價值在於提升支付效率,而非成爲詐騙分子的“斂財工具”。唯有公衆提高警惕、監管持續發力、行業加強自律,才能遏制此類違法活動蔓延,爲真正的金融創新營造健康環境。也只有投資者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才能切實保護個人財產安全,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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