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名醫法庭上影射前法官審案致人自殺 誹謗罪起訴

精神科名醫李光輝與臺灣高等法院王姓前庭長的姪子有多項訴訟,心生不滿,涉嫌在公開審理法庭上影射王姓前法官審理案件致使他人自殺及利用權勢影響審判。臺北地檢署今偵結,認定李涉犯3個誹謗罪依法起訴。

起訴指出,2023年11月9日李光輝在高院刑事庭第12法庭內說,在場代表天明製藥的陳律師,他的老師,是王男的叔叔。王姓前法官就是在翁茂鍾案的時候,判決銀行協理讓他去跳樓自殺,造成司法院20幾個法官提前退休,200個法官因爲沒有收過3件衣服以上的賄賂繼續留在司法院。

李光輝提到,換公訴檢察官、換法官,這個已經發生3次了,「所以希望這個事情我們要維持司法的乾淨,相關的很奇怪的被起訴,或是浪費司法資源,我都認爲和王的事情有關」。

同年11月10日,李光輝在桃園地方法院刑事5法庭開庭審理時,涉再度公開說王姓前法官擔任過桃園地方法院的庭長,當時有位協理跳樓自殺,王是二審主審法官等語,涉以此方式傳遞王審理案件致使他人自殺及利用權勢影響該案審判的不實事項。

2024年8月15日李在智財法院刑事第一法庭內說,王姓前法官利用他有其他檢察官、法官的把柄,「讓我的案子不起訴」,涉嫌傳遞王姓法官利用權勢影響案件審判的不實事項。臺北地檢署偵結,認定李光輝涉3次誹謗罪依法起訴。

司法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