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雙節嚴查價格陷阱:外賣打包費明碼標價 商場等交易場所串通漲價最高處500萬元的罰款
北京商報訊(記者 付斌)4月29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規範京津冀"五一""端午"節假日期間市場價格行爲的提醒告誡書。其中提到,要求經營者杜絕價格欺詐、捆綁消費等行爲,對哄擡物價、操縱價格等違法行爲最高處以500萬元罰款。
告誡書中提到,各經營主體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認真落實明碼標價相關規定,電商平臺、直播營銷等渠道提供服務時,不得出現低價誘騙高價結算、虛假折價等行爲。對於糧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藥品,經營者不得囤積居奇、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擡價格。賣場、商場等交易場所提供者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
針對重點行業,客運、停車、充電設施等單位要做好明碼標價,落實好重大節假日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政策;賓館、酒店、民宿等不得在預訂訂單生效後擅自提高價格;旅遊景區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務項目價格信息。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變相提高門票價格;餐飲服務應當明確菜品價格,並在結算前向消費者出具結算清單,提供外賣打包服務的,要做好外賣打包費明碼標價;家電維修服務應當主動出示價目表或價格手冊等,經消費者確認後方提供相應服務並收費。
"五一""端午"期間,京津冀三地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違法行爲依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者將公開曝光。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將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價格欺詐行爲、哄擡價格、串通漲價等行爲最高將處5倍違法所得或50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