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境外綠電輸送回臺 目標價每度4元具可行性
經濟部長郭智輝。本報資料照片
經濟部近日提出「臺菲電力合作評估報告」,外界關切在菲律賓「種綠電」在輸送回臺的可行性,經濟部指出,綠能跨境合作爲國際趨勢,也是能源轉型的新契機,境外綠電輸送回臺灣目標價格爲每度4元具備可行性。
經濟部長郭智輝去年10月拋出赴菲律賓呂宋島蓋再生能源電廠,並將綠電輸送回臺構想,他允諾立法院半年內提出可行性報告。
最新出爐的報告提到,菲律賓日照條件佳,規畫以太陽光電爲主要開發電源,優先供應菲國當地企業、臺商工廠用電需求,剩餘電力則可由電池船或海底電纜送回臺灣。
報告指出,臺灣尚無HVDC輸電系統布建經驗,僅有臺澎海纜實績,但在輸送電力容量、工程規模等,均與臺菲跨國海底電纜工程無法比擬,且臺菲海域地形相對於歐洲海域複雜;此外,考量海底電纜建設時間長,電池船可以作爲海底電纜完成前的短期方案,但船運輸電力服務成本約每度達5.5元,且商業模式尚在開發中,航程過長成本也須另外評估。
經濟部今天提出四點回應,首先,參考菲律賓太陽光電設置價格約每度2-3元,國際海纜輸送成本已相對成熟,但成本隨着地形條件而有所變化,境外綠電輸送回臺灣目標價格爲每度4元具備可行性。其次,儲能海運成本涉及規模經濟及市場普及化,作爲島嶼國家、偏遠地區供電系統後,將有效大幅降低。
第三,經濟部能源署本於專業定期召開研商會議,透過客觀資料推動合理多元綠能開發及綠能境外合作,並就特定技術議題就教於國內外專家或公司,如海底地形、海纜鋪設等,並無一團亂等相關情事。最後,經濟部表示,境外綠電輸送回臺灣具可行性,也期望與理念相近的民主國家共同合作,推動區域經濟發展與減碳目標,穩定區域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