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覈定「家戶屋頂光電加速計劃」 單案獎勵最高30萬

能源署指出,即日起,民衆如於屋頂面積小於1,000平方公尺以下之私有建築物設置光電,並於114年1月1日後取得設備登記文件者,便可檢具申請文件,向光電所處場域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每kW(瓩)3,000元獎勵費用,單案最高獎勵30萬元。

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挑戰,已有145個國家宣佈達成淨零排放,能源署指出,我國亦積極響應並規劃「2050淨零排放政策路徑藍圖」,其中建築部門減碳爲淨零路徑重要關鍵。截至本年度4月屋頂光電已設置9.28GW,已大幅超越原定8GW設置目標,期透過本次獎勵措施執行,再次達成推廣擴散效應。

另外,本年度及2026年度補助獎勵預算尚有賸餘。爲能有效運用整體預算,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各年度後續執行「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劃」,倘經費不敷使用的情形,可再次提出補助獎勵經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