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推進兩岸銀行業保險業融合發展
本報記者 劉 琪
8月2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金融監管總局”)發佈消息,爲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有關精神,加大銀行業保險業支持海峽兩岸融合發展力度,近日,金融監管總局印發了《關於銀行業保險業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從銀行業保險業支持福建發揮對臺前沿區域優勢的角度,在推進兩岸銀行業保險業融合發展、深化閩臺金融業務合作,提升對臺金融服務質效、促進閩臺經貿人員往來,優化臺胞金融服務體驗、便利臺胞在閩生活,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等四方面共提出16條政策措施,對支持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促進兩岸經貿融合具有積極作用。
具體來看,在推進兩岸銀行業保險業融合發展,深化閩臺金融業務合作方面,其中提出,支持大陸的臺資保險法人機構在福建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支持臺資銀行保險機構增資擴股,增強資本實力。支持福建的保險機構探索開發保險責任覆蓋兩岸的更多保險創新產品。
在提升對臺金融服務質效,促進閩臺經貿人員往來方面,其中明確,支持福建的銀行保險機構持續優化對臺金融服務,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向福建的臺胞臺企集中區域、涉臺經濟合作園區傾斜金融資源,推進臺胞臺企金融業務規模化、產品特色化、服務便利化、待遇同等化。支持福建的銀行加大閩臺產業鏈供應鏈融合的支持力度,對納入閩臺融合發展重大項目清單的項目資金需求,實行優先保障。支持閩臺電子信息、機械裝備、石油化工等優勢產業深化合作,支持臺灣農漁業在閩拓寬發展路徑,加強金融要素保障。
在優化臺胞金融服務體驗,便利臺胞在閩生活方面,其中提出,鼓勵福建的銀行持續優化信用卡服務,針對臺胞的需求定製有梯度的信用卡服務專案。鼓勵福建的銀行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優化內部流程,提高1萬元以下小額信用卡服務效率和便捷性。支持福建的銀行在遵循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基礎上,爲具備購房資格的臺胞同等辦理住房按揭貸款業務,滿足在閩臺胞購買自住商品房的合理需求。
在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方面,《措施》明確,統籌發展和安全,做好臺胞臺企金融服務的風險監測和防控工作。對風險做到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嚴守風險底線。督促金融機構增強風險防範意識,相關產品和服務開展前做好風險評估,業務開展過程中持續做好風險監測,加強信用風險、操作風險等業務風險的日常管理,定期對業務開展情況進行總結,並不斷優化業務流程。同時強化對外部風險影響的研判,及時妥善處置相關業務風險,推動各項政策措施穩妥有序落實見效。
據悉,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持續推動《措施》各項內容落地,進一步加強銀行業保險業支持海峽兩岸融合發展力度,助力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
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