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不能談民調!「告急」也不行? 李進勇:具民調外觀就違反規定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圖/記者詹詠淇攝)
記者詹詠淇/臺北報導
首波大罷免投票7月26日登場,今(16日)0時起不得散佈、評論投票,針對是否能講「告急」等字眼,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提醒,法律規定很清楚,即便是具有民調的外觀,嚴格說起來,並不是跟學理上所謂的民調有若干差距,但在實務上就個案認定,還是會認爲他有違反規定。
中選會表示,政黨及任何人自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佈、報導、散佈、評論或引述罷免民意調查及其他各式具民意調查外觀之資料。違者,依公職選罷法第110條第6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若爲政黨、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新臺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6日)上午考察「臺北市中山區7月26日罷免投開票所規劃」,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接受媒體聯訪時被問到,今天開始不能公佈民調,例如說掉几席、告急、催票率要多少,這些是否都會違反選罷法規定?
李進勇說,是的,從今天開始進入罷免活動期間,有很多規定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尤其今天0時開始就不可以發佈、轉述、引用各種民調,這點往往有些人會失去注意、違反法律規定。
李進勇指出,中選會每次投票結束後都會受理這樣的案子,並依規定裁罰,「其實我們也一再的強調,希望大家一定要嚴格遵守規定,大家不要以身試法」。
媒體追問是否「告急」這種字眼也不行?李進勇表示,法律規定很清楚,即便是具有民調的外觀,嚴格說起來,並不是跟學理上所謂的民調有若干差距,但在實務上就個案認定,「還是會認爲它有違反規定」。
至於掉几席、几席危險,如國民黨缺幾%投票率,是否都不行?李進勇迴應,「個案的話,我們會做這個具體事實的認定。」
對於中選會指包含羅明才、顏寬恆、楊瓊瓔等人罷免二階查對情形,會在週五公佈審查結果,是否投票日可能也落在8月23日?李進勇指出,目前補件查對案件共5件,這5件地方選委會都已經完成查對作業,查對結果也已經回報到中選會,7月18日那天的委員會會進行審定,審定後同時也會決定投票日期,到時就會對外宣佈。
至於傳出罷免投票有蠻多地方不願出借場地設投開票所一事,李進勇否認,表示並沒有接到地方反應說很多地方不願出借,沒有這種情形出現,強調爲了能配合選民投票習慣,每次選舉投票都希望各地選委會能夠協調鄉鎮市區公所,儘量就以前習慣設爲投開票所的地點來設置,以方便選民投票,今年情形也是一樣。
李進勇說,當然也不可能跟往年百分之百一樣,這也不是今年才如此,往年也會有類似情況,如借用民房的所有權人,因爲各自因素考量沒辦法出借,當然尊重;借用廟宇部分,有些廟宇剛好有法會,如今年8月23、24日,8月24日是農曆7月1日,8月23日有很多公廟在舉行法會,無法租借,因此會有這種變動情形,但都是極少數,中選會也會予以公告,所以有投開票所的查詢網站,歡迎大家多多利用,另外投票通知單上也都有詳細地址,請大家多多注意。
此外,在考察最後,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再追問,這10天到底可不可以講「告急」、「搶救」?李進勇說,具體競選行爲,他不方便就個案下定論,如果有檢舉到中選會,還要請地方選委會蒐證後,再提委員會認定,他還強調,「我沒有說不能」。
許宇甄再問,以往選舉,選情告急都會喊搶救,告急以往都可以,爲何今天提到要經過中選會考覈?李進勇說,「我不是管太多,我是說如果有人檢舉」,這時不方便就個案下定論,如果牽涉到違反公佈民調部分,這他必須說明。
最後,許宇甄下結論,搶救、告急本來就是每個委員可以用的選舉策略。李進勇說,不能超出他剛剛講的範圍,中選會不對這個問題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