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跳票2年多 各界促政府速公告加味煙管制 勿再縱容煙商
▲爲防止吸引青少年、女性等族羣,加劇尼古丁吸收導致成癮,立院修法通過《菸害防制法》第10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煙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草案。(圖/pixabay)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近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下稱國健署)陸續覈准2家加熱煙業者完成上市前文件,預計最快將於10月正式上市販售。國健署除了包括加強稽查、監測青少年使用情況,並要求業者落實上市後監管機制等相關配套措施,也迅速祭出禁止加熱器等組合元件陳列展示、重申禁止從國外攜帶加熱煙及其相關組合元件入境。比起積極納管加熱煙,更受關注的爭議仍未解決。爲防止吸引青少年、女性等族羣,加劇尼古丁吸收導致成癮,立院修法通過《菸害防制法》第10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煙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草案(下稱加味菸禁令),比照歐盟全面禁止加味煙。針對禁令進度,日前衛福部則表示,加味煙無法檢驗也是問題,討論配套需時間。事實上,此刻最迫切的是立即完成並公告禁令,若繼續拖延,世代健康恐遭犧牲。加味禁令未決卻放行加味加熱煙?法律專家:恐涉行政程序瑕疵國健署早在兩年前就已公告加味菸禁令草案,鎖定禁止薄荷、花香、果香與巧克力四種風味;去年8月,國健署再度預告,禁止27項添加物,將涵蓋多數常見的加味煙品項。然而,加味菸禁令公告至今仍未定案,如今加熱煙最快10月即將上市,覈准販售的品項中不乏「加味加熱煙」。在加味菸禁令尚未正式公佈之前,這些產品得以流入市場,「加熱煙開放」與「加味煙管制」之間出現空窗與矛盾,恐形成政策落差,已引發外界高度關注。民團憂心,若禁令持續延宕,將形成管制空窗,讓加熱煙實質脫鉤於加味煙規範,煙商恐趁機操作。國健署長沈靜芬曾公開表示,加味菸禁令會依行政程序逐步完成,一旦公告生效,所有煙品都必須遵循,並不會與加熱煙脫鉤。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吳盈德指出,從法律觀點來看,母法《菸害防制法》已明確揭示禁止加味煙的政策方向,但主管機關卻遲遲未完成子法公告,恐有「不作爲」疑慮。他進一步解釋,主管機關明知加味加熱煙必須納入規範,卻在子法尚未完成的「法律空窗期」內即受理並覈准相關產品,難免引發程序正當性的質疑。這不僅涉及「先後順序是否顛倒」的問題,更可能衍生出「行政機關是否違法」的爭論,不僅動搖依法行政的期待,也挑起信賴保護原則的爭議。
民調近九成支持加味菸禁令 超過七成同意加味煙易吸引青少年面對加味菸禁令延宕,也引發民意關注。《ETtoday民調雲》於9月23日至29日針對臺閩地區20歲以上民衆進行「煙品政策議題調查」,共回收有效樣本1,169份。民調結果顯示,多數民衆明確要求政府儘速公告並落實加味菸禁令,顯示社會普遍期待政府在菸害防制上展現決心。根據調查,有87.2%民衆支持禁止加味煙,其中「非常支持」達68.5%,「還算支持」18.7%,反對者僅約一成。進一步分析顯示,75.8%的吸菸或曾吸菸者認爲加味煙氣味淡、口感特殊,易吸引青少年或女性嘗試,顯示風味煙已成青少年吸菸入門的主要誘因。另有近九成受訪者認爲,在禁令未定案前,政府應暫緩加味加熱煙上市,避免煙商趁機搶佔市場,擴大青少年吸菸危機。管制破口不宜再拖 應效法新加坡鐵腕執法 展現保護青少年魄力新加坡政府對新興煙品態度和執行力值得臺灣借鏡。除了全面管制加味煙品對新興煙品的查緝更是同打擊毒品,日前新加坡衛生部與內政部聯合宣示,九月起提高電子煙罰款、監禁與鞭刑,外國人違法可強制出境並終生禁止入境,立即以行政命令全面禁止電子煙與加熱煙的進口與販售,透過明確的態度與嚴格執法,展現守護下一代健康的決心。相較之下,臺灣在新興煙品管理上仍存在明顯漏洞。國健署對加味加熱煙的立場,被認爲是公然違背《菸害防制法》第十條的立法目的,且忽視了立法院要求全面禁止的承諾。當務之急應是儘速完成加味菸禁令的定案與公告。禁令持續延宕,勢必造成管制破口,不僅讓加味煙品趁虛而入,也等同坐視煙商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