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蚵仔拒補稅26萬!屏東執行分署查扣戶頭 他秒繳清
▲示意圖 。(圖/屏東執行分署提供)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某公司因進口牡蠣申報稅率錯誤,經補稅通知未處理後,遭高雄關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進行強制執行,補徵金額達26萬餘元,負責人置之不理,經該分署扣押存款,並告知負責人末繳稅嚴重性後,立即繳清稅款。
屏東這家公司於113年進口牡蠣時,雖先行依規定辦理稅費申報,並經海關覈准後繳納新臺幣34萬餘元稅額放行,但在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實際審查後,發現該批牡蠣稅率應爲30%,依法覈定應補繳26萬2001元之進口稅(含營業稅)。移送機關於命公司補繳但負責人置若罔聞,於繳納期間後,旋即移送執行署屏東分署強制執行。
屏東分署受理該案後,隨即依法核發扣押命令,並於公司名下彰化銀行帳戶成功扣得新臺幣近9萬元,同時通知公司負責人限期到場報告。負責人接獲通知後旋即來電洽詢,執行同仁於電話中除詳細說明執行原因外,亦明確指出若關稅仍未繳清,恐導致公司進出口業務全面受阻,進而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營運。
負責人聽聞後深感事態嚴重,隨即表示將盡速清償餘額,並將委託友人親赴分署繳納剩餘稅款。在屏東分署同仁積極協助與溝通之下,最終順利完成全額徵收,圓滿落實稅捐債權執行。
屏東分署提醒經營進口業務的民衆與企業,應善盡納稅義務,避免因輕忽而導致營運受阻,如有欠繳情形,且案件未確定且滯欠金額在新臺幣50萬元以上者,海關將啓動假扣押程序,停止欠繳人在任何口岸報運貨物進口、出口放行作業(俗稱擋關)。而案件一經移送執行後,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將依法查封、扣押義務人名下銀行存款、動產、不動產等財產,得不償失。該分署將持續秉持依法行政、公正執行之立場,維護國家財政權益,實現公平課稅及嚴守程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