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修法要求資產上兆銀行須設風控長 十家銀行年底前要增設
金管會修法要求資產上兆的銀行未來須設風控長,10家銀行年底前要增設。圖/本報資料照片
金管會今日公佈「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覈制度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其中特別要求,增訂銀行業的資產總額超過1兆元以上的,應設置風險管理長來做風險管理。金管會也統計,目前銀行1兆元以上有17家,已有7家設置風險管理長,有10家則必須在該法公佈之後6個月完成調整。若以預告期60天計算,這10家銀行必須在今年底之前完成調整。
此外,這次修法亦增訂金控須設置資訊安全長,和資訊安全專責單位,並要求總稽覈異動時,要在發生日5日之內向主管機關函報異動原因及內容,並告知當事人,另外要建立獨立董事與內部稽覈單位間的溝通管道與機制,對上述的修法內容,金控及銀行六個月之內必須要調整完成。
其中對於洗錢防制,「三道防線」原本行之多年,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說,調整原因在於這幾年的疫情,氣候變遷、資安攻擊等問題不斷髮生,國際間也對此檢討,因此採參國外經驗之後,也予以調整,從先前的三道防線涇渭分明的對立及相互牽制,調整之後將更有合作空間。
對於銀行的法遵主管可兼任打詐主管,王允中指出,113年在防制詐欺小組會議中已規定,要指定副總以上的層級來打詐,除了法遵主管兼任之外,也可由其他副總級主管來兼任,目前大多數銀行都已設有打詐的專責單位。
王允中也表示,目前14家金控裡,僅剩1家金控尚未設置資安長,至於風控長,國內38家銀行有16家已設風控長,而在38家國銀中,1兆元以上的銀行有17家,這17家中已設風控長的有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