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擴大微型保險承保對象 新住民納入範圍
金管會今日修改「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應注意事項」,擴大微型保險承保對象,將新住民納入範圍。聯合報系資料照
金管會今日修改「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應注意事項」,擴大微型保險承保對象,將新住民納入範圍。
金管會表示,本次「應注意事項」修正重點在於擴大微型保險承保對象,增列符合新住民基本法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者及其家庭成員。依內政部移民署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符合新住民基本法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者之人數約46.8萬人,爲維護新住民及其家庭成員基本保險保障權益,爰將「符合新住民基本法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者及其家庭成員」納入微型保險承保身分者範圍。
金管會表示,微型保險推動目的在於使經濟弱勢或特定身分族羣每年能以負擔得起的保費,享有基本保險保障,並鼓勵保險業者善盡社會責任,讓社會上各階層皆能享有保險所提供之保障,進而達成「普惠金融」之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