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發布二獎勵措施 鼓勵外國資產管理公司在臺設置區域中心
爲推動臺灣成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金管會於去年9月10日正式公佈五大計劃及16項重點策略,金管會修正外國資產管理公司在臺設置區域中心的相關措施,提供二大獎勵,一是放寬其境外基金機構辦理境外基金募集銷售案得采申報生效制,加速境外基金審查,二是放寬國人投資境外基金比率上限從50%或70%提高到90%。
爲鼓勵外國資產管理公司在臺設置區域中心,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現行境外基金審查原則是採申請覈准制,金管會今年8月29日增訂境外基金機構已在臺設立全球或區域性基金服務機構,且經金管會核可者,其境外基金募集銷售案件可以採申報生效制,也就是在金管會收到申報書起屆滿45個營業日申報生效,可加速境外基金的審查時程。
其次,黃厚銘指出,現行規範境外基金的國人投資比率上限是50%(國人投資金額佔個別境外基金境資產價值的比率),但若基金註冊地經臺灣承認且公告,或境外基金機構取得深耕計劃認可,其比率就可提高到70%,若達上限,除定期定額可繼續扣款外,國人就不能再新申購。
修正相關措施放寬境外基金的國人的投資比率,若境外基金機構在臺設立全球或區域性的投資研究、產品設計、風險控管或投資交易等核心資產管理技術性質之基金服務機構,並經金管會認可者,其國人投資比率上限就可提高爲90%。
目前已有聯博、安聯、景順、摩根、貝萊德、富達、瀚亞等7家外資投信集團已在臺設置區域中心。黃厚銘表示,這七家外資投信設置的區域中心主要是做IT、客服、基金會計、投資人交易訂單處理、帳戶回顧或數位行銷等。
截至今年7月底,境外基金檔數共有970檔,國人投資境外基金資金規模約4兆3,943億元,政策放寬後,期望有更多的境外基金可來臺進一步拓展業務,雖然目前難以預估成長數,但應該會進一步的成長。
爲推動臺灣成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金管會於去年9月10日正式公佈五大計劃及16項重點策略。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