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證書包辦”“學歷代辦”行騙,一教育機構兩人被判刑
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 通訊員閆宇婷)“消防中控不用考試包過!電工證、高空作業證統統包辦!”渴望擁有相應證書“敲門磚”的你,看到這樣誘人的承諾,是否會心動?但這樣的好事真的存在嗎?近日,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證書包辦”詐騙案,以有力司法打擊違法犯罪。
被告人牛某經營一家教育機構,對外宣稱自己擁有特殊渠道,能實現消防中控證、電工證、社工證等職業資格證書“免學包過”“考試包過”“免考包過”。
同時,牛某還推出“學歷代辦”業務,聲稱只要繳納學費,無需上課,約兩年半就能輕鬆獲取國家承認的正規學歷證書。面對如此誘人的承諾和不過包退費的保證,不少急需相應證書提升職業競爭力或改善學歷背景的學員紛紛上鉤。然而,被告人牛某收取學員費用後將錢款用於個人消費、還貸等。到了發證時間,學員陸續前來詢問,被告人牛某以考試流程複雜,需要等待審覈,政策變動導致下發延遲等各種理由拖延發證。
爲了進一步穩住學員、拖延退款,牛某還指使機構員工李某使用圖像處理軟件僞造了二十餘份學歷證、入學通知書、校本證書及學生學籍信息表等材料。隨着時間推移,學員們愈發懷疑,不斷催促牛某兌現承諾或者退還學費。30多名學員到牛某經營的教育機構詢問情況,從牛某當場提供的國家學歷網址中查詢證書未果,遂報警,這場精心策劃的騙局終於浮出水面。
法院經審理認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規定,被告人牛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明知無法兌現承諾的情況下,虛構“包過”等事實,誘騙400餘名學員繳費。收取錢款後,未將資金用於證書辦理,致使學員遭受財產損失,涉案金額特別巨大,構成詐騙罪。被告人牛某指使員工李某使用圖像處理軟件僞造二十餘份學歷證、入學通知書及學生學籍信息表等材料用於應付要求退款的學員,希望通過該方式掩蓋詐騙行爲、拖延退費,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常管理活動和聲譽造成損害,干擾了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導致學員基於這些虛假材料產生錯誤判斷,使公衆對相關單位的信任度降低,構成僞造公司、事業單位印章罪。
因此,結合其認罪表現,犯罪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十年四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一萬元,以犯僞造公司、事業單位印章罪,判處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
此外,機構員工李某受牛某指使僞造公司、事業單位印章製作虛假材料構成僞造公司、事業單位印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決作出後,被告人均未上訴,該案已生效。
編輯 劉倩 校對 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