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砍死妻 新北家暴男認罪求死
46歲謝姓男子今年7月7日當街砍死妻子和小姨子,新北地院21日開移審庭審理,謝男痛哭表示認罪,被裁定收押、禁止接見通信。(本報資料照片)
46歲謝姓男子今年7月7日持長刀、鋁棒當街砍死妻子和小姨子,被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違反《家暴防治法》等罪起訴,案件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新北地院21日開移審庭審理,謝男痛哭認罪,表示願意被判死刑。法官問訊後,認爲謝男涉犯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串證、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諭知羈押禁見。
謝男聲稱,事發前一天因爲違反保護令到地檢署,卻看到妻子和小姨子有說有笑,突然一個衝動,要衝撞的念頭出來,之後也不知爲何拿東西下去犯案,「我願意死刑,因爲是我欠她們的」。謝男說,買刀和鋁棒是前一天,但「有念頭、沒由來」就突然要去買這些東西,那時候還沒有想拿這些傷害人。
法官問他當下爲何衝撞兩人?他說,那時候事發前一天因爲違反保護令關到地檢署,「那時候也是一個念頭,出現聲音說衝啊」,事發前一天他因爲違反保護令被關到地檢署,看到太太和小姨子有說有笑,突然一個要衝撞的念頭出來,之後也不知爲何拿東西下去犯案。辯護人則稱,謝男做這些事無非是爲了看小孩,他非常想念小孩,一時心急心慌,才犯下大錯。
謝男痛哭表示,本來事情走向不是這樣的,自己跟朋友說,當天想去找小朋友吃飯,但已經發生了,願意被判死刑,真的很後悔。謝男稱很愛妻子和小姨子,每天都念經迴向,也不怕她們來找自己,因爲只能用命才能賠。
法官認爲謝男涉殺人罪、違反保護令罪等罪嫌重大,所犯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事實足認爲有逃亡、串證、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諭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