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因修繕受損自有住房造成生活困難,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8月18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發佈《關於對受2025年汛情影響的繳存職工給予階段性支持的通知》,對受2025年汛情影響的繳存職工給予階段性支持。對此,公積金中心進行了詳細解讀。

追問1:階段性支持措施適用範圍和時間?

此次階段性支持措施主要適用於兩類職工:一是受汛情影響,因修繕受損自有住房造成生活困難的繳存職工;二是汛情發生後自有住房暫不具備居住條件,需要租賃住房並完成租房備案的繳存職工。階段性支持措施執行至2025年11月30日。

追問2:受汛情影響,因修繕受損自有住房造成生活困難的繳存職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受汛情影響的繳存職工,因修繕受損自有住房造成生活困難的,由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覈定修繕資金額。經公積金中心覈實無誤後可一次性提取本人賬戶內住房公積金餘額,最高不超過修繕資金額,若賬戶餘額不足的按照實際餘額扣除10元計算。

追問3:給予階段性支持措施的租房提取,與租賃商品住房提取相比有什麼不同?

受汛情影響的繳存職工,汛情發生後自有住房暫不具備居住條件,需要租賃住房並完成租房備案的,經與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急部門等相關單位對接覈實後,可每月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不受“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含)以上”“本人及配偶在北京無自有住房”及“月繳存額”限制。每月提取限額爲實際月租金,若賬戶餘額不足的按實際餘額扣除10元計算,支付的房租應符合租房區域的合理水平。

追問4:如擬申請階段性措施支持,受汛情影響的繳存職工應到哪裡辦理?

受汛情影響的繳存職工應到受損自有住房所在區管理部辦理。如確實不便到管理部現場的,也可至公積金中心與銀行合作設立的銀行代辦點提出業務申請,由銀行代辦點以代收代辦方式代繳存職工向管理部提交提取申請。相關網點信息可在公積金中心官網查詢或致電12329諮詢。

新京報記者 曹晶瑞

編輯 張牽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