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病毒式推銷”以次充好,直播間賣翡翠套路當休
據上游新聞消息,有網友在一社交平臺的翡翠直播間陷入“病毒式推銷”套路,在不到半個月的時間裡被坑4萬餘元。網友表示:“收貨後發現實物色差大、貨不對板、以次充好,才知上當受騙。據我所知,與我經歷類似的消費者還有10多人。”對此,雲南瑞麗市勐卯街道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表示:“經覈查,直播間賬號認證實體註冊地址無該商戶,已將其列入‘黑名單’。”
直播帶貨豐富了商品的銷售渠道,但直播間在品控、虛假宣傳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可以說是直播帶貨的一塊“心病”。以本案爲例,受騙的小麗稱:“當晚連續下單10次,其中最貴的一單有7480元。”她說,“直播中,跟主播一直在高強度互動,是洗腦式的推銷,給人一種‘再不買就虧了’的錯覺,像極了傳銷現場的氛圍。”小麗拿到購買的翡翠實物後,經多名業內人士驗看判斷,都是質次價高的劣質翡翠,但她與直播間客服溝通退款時遭遇推諉:“客服稱,除非不是翡翠才退貨。”
商品貨不對板、以次充好、榮譽造假、售後無保障,直播間這種“病毒式推銷”很容易誤導消費者。針對小麗及網友們的遭遇,有律師認爲,此案已涉嫌欺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欺詐一般是指通過欺騙、誤導或隱瞞等方式,誘導消費者作出不利於自己的購買行爲。消費者遇到此類情況後,有權請求撤銷交易合同,並要求相應賠償損失。”
直播間不斷迭起的套路,讓不少消費者躲閃不及,已成爲直播帶貨的首要問題。一項對2023年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數據的分析結果顯示,涉及虛假宣傳問題的輿情數據最多,佔比接近4成,影響了直播帶貨行業的良性發展。面對迭代出新的虛假宣傳套路,監管和治理如何跟上,已迫在眉睫。
針對各種套路和亂象,平臺有責任依法予以約束。比如,提高商家准入門檻,加強對商家資質的入門把關就是最爲基礎的一步。本次事件中,平臺賬號“六六邊境翡翠”“仟億翡翠”(現名“千盛翡翠”)均有平臺認證標識,但據調查,直播間賬號認證實體註冊地址無該商戶,實繳資本0元。由此看來,只有平臺做好事前審覈、事中監管,或通過彈窗等方式盡到消費者告知義務,方能持續降低相關的風險。
同時,監管部門也要加強執法力度,與直播帶貨平臺加強協同,進一步暢通消費者舉報渠道,加強與平臺對舉報信息的共享,健全和優化常態化的舉報機制。加強事後追懲,讓借套路賣假貨次貨的行爲真正付出代價。唯有如此,才能更好維護消費者的基本權益,也進一步促進直播帶貨生態健康發展。
上游新聞評論員 康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