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子防詐 大學應開生活通識
聯合報2025防詐系列論壇日前在政大公企中心舉行,聯合報總編輯王茂臻(左起)、警政署署長張榮興、國泰世華銀行洗錢防制部協理暨反詐騙小組組長林純良、芒草心慈善協會社工何嘉祥以「政府與民間如何共同協作防堵,守護脆弱族羣荷包?」爲題一同進行座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廿八日拜讀民意論壇「不教防詐,讓孩子淪肥羊」一文,日前聯合報也舉辦防詐系列論壇,刊出專家學者諸多打詐觀點,深有所感。
筆者認爲,教育部的十二年國教課綱是針對高中職以下的學生,但最容易受騙的卻是大學生。大學生因爲在外租屋,或是在學校住宿,有工讀和工作的需要,找工作時便成了詐騙集團眼中的肥羊,把自己的帳戶出租卻成了詐騙集團的幫兇、工作當車手卻成了詐騙受害者追討的對象,原本以爲是工讀,沒想到卻變成詐騙集團的一分子。
出事後,教育部追究學校有沒有宣導,但學校週會宣導時,學生根本是左耳進右耳出,滑自己的手機、做自己的事,甚至根本不到課,反正週會零學分,蹺課也不會怎樣,宣導效果不彰。類似情形也發生在反毒、性平、交通安全教育、菸害防制、霸凌防制、自殺防制宣導等。
教育部針對上述與學生切身相關的重點工作,都要求學校要融入教學,問題是這些工作都是教師最不願意碰觸的議題。在大學自主的情況下,大學端要將此類議題融入教學困難重重,學校多把問題丟給學務處,在學生了解不足的情況下,大學生遭到詐騙、加入詐騙集團、吸食毒品、抽菸、霸凌同學、偷拍、車禍傷亡及自我傷害者不勝枚舉。
建議教育部應要求各大專院校在通識教育課程開設「生活教育課程」,將上述需要學生知悉的議題全都納入課程中,並賦予學分。
如此學生纔會到課並專心聽講,或能減少大學生被詐騙、成爲詐騙集團一分子的機會;也能避免成爲煙毒、交通意外的受害者及霸凌、偷拍的加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