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22年女友冷血喊1句!臺積電男友心寒分手竟挨告 她討千萬結局曝

臺積電工程師與交往22年女友分手,竟反遭追討千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竹一名臺積電工程師阿龍與女友阿芳(均化名)交往22年,期間女方拒絕結婚生子,男方表示尊重。兩人後來以男方名義買房同居,不過多數款項,甚至生活開銷、旅遊經費,全由收入較高的阿龍負擔,而阿芳卻在阿龍母親過世時拒絕上香祭拜,表明「你家人死亡與我無關」,讓阿龍心寒提出分手。阿芳因此心有不甘,主張自己與對方共同出錢購屋,因此向阿龍提告求償1208萬元。近日,法院判決也出爐了。

判決指出,阿芳與阿龍於2000年10月開始交往,阿龍2年後順利進入臺積電竹科廠工作,阿芳則在之後結束原本在臺北的室內設計工作,追隨男友到新竹同居。阿芳表示,當時銀行對臺積電員工有房貸低利專案,因此用阿龍名義,於2020年共同以680萬元的價格買房,但後續所有改建過程均由她獨自完成。沒想到,阿龍竟在2022年9月片面宣佈分手,隨即報警將阿芳驅離該間房屋,讓阿芳氣炸提告,並求償逾1208萬元。

阿龍主張,阿芳積蓄不多,交往後有零星個人接案,但收入仍有限,後來兩人不論是購屋金、裝潢款、生活開銷,甚至是數十次國內外旅遊經費,全由男方支出。交往期間,阿芳拒絕結婚生子,阿龍表示尊重,後來阿龍母親過世,阿芳卻拒絕與對方一起見阿龍母親最後一面及上香,還稱「你家人死亡與我無關」,種種原因讓阿龍心寒提出分手,如今反挨告,他說阿芳謊稱出資購屋及裝潢,認爲根本意圖向他索財。

阿龍繼續說,自己在臺積電工作多年,2018年至2022年間收入就有1473萬元,雙方收入有巨大差距;購屋方面,由於阿龍的提款卡長期由對方持有,阿芳未經同意便支配所有收入,因此阿芳主張轉入的款項根本不是她賺取的,然而,阿芳卻說自己是先向阿龍借款,除未提出具體證據外,亦顯然悖於常理,與事實不符。

新竹地院審理,房屋購屋款中,阿芳確實有以自己資金爲阿龍墊付110萬元,認爲既然房子登記在阿龍名下,阿龍本就應償還阿芳;至於其他金額部分,因阿芳無法提出具體事證,遭法官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