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修訂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 統一「優先席」圖示方便辨識
交通部訂定「優先席」統一圖示。圖/交通部提供
爲配合今年8月1日修正公佈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交通部今日宣佈,將「大衆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同步修訂,將原本的「博愛座」統一更名爲「優先席」,並明確標示優先乘坐對象爲「身心障礙者或其他實際需要者」。
過去各大衆運輸系統自行設計博愛座圖示,常造成民衆誤解使用對象,引發爭議。交通部表示,這次修正後的「優先席」圖示已完成統一設計,由左至右分別表達高齡者、孕婦、行動不便者、攜帶幼童者及其他實際需要者。圖示參考國際ISO及日本JIS公共圖標系統,便於國際接軌。
交通部提醒,優先席是提供給每位有需要的人使用,包括臨時身體不適或其他外觀難以辨識的隱性需求者。呼籲民衆以同理心與尊重爲出發點,展現禮讓美德。各運輸系統也將透過靜態及動態宣導,讓民衆更清楚理解優先席設置的原意。
此外,考量隱性需求者可能因害羞或難以表達而不方便請求座位,交通部參考大衆捷運系統需求貼紙機制,設計了「優先席需求貼紙」,提供給其他大衆運輸業者及民衆下載使用。交通部期望藉由政府與民衆共同努力,營造更友善的乘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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