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無障礙設施 近6千件待改善
臺北市議員汪志冰指出,如今北市無障礙設施待改善場所仍有5934件。新聞示意圖。(邱芊攝)
臺北巿政府1999年起配合中央實施無障礙設施稽查及協助改善,市議員汪志冰揭露,如今北市待改善場所仍有5934件,包括捷運車站、集合住宅,甚至還有最應優先改善的啓聰、啓明學校,建議市府提高補助金額增加誘因。臺北市長蔣萬安迴應,會請北市建管處研議,提高補助比例;建管處則指出,預計今年將補助總額上限36萬元提高至49萬元。
中央在1980年制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2008年對窒礙難行不夠具體的法規修法,並規定應稽查以協助改善,未改善者可處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
汪志冰表示,臺北巿1999年起開始配合中央,推動無障礙設施稽查及協助改善,卻因爲人力有限,且發現有違規還要等場所提出改善計劃,加上場所自身預算考量等因素,導致很多件數未結案。
汪志冰根據2015年至去年統計資料指出,北巿身心障礙人口數10年間平均12萬人,呈持平狀態,不過,65歲以上人口從39萬人攀升1.5倍達到近58萬人,顯示民衆對無障礙環境需求日漸增長。
她說,從建管處提供今年3月最新資料來看,公共建築物場所應改善件數總計9409件,待改善有5934件,佔比達63%,其中8大類場所中以集合住宅、便利商店及金融機構、小學及國高中名列前芧,分別有3596件、1318件及812件,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還有捷運站、公務機關、啓聰及啓明學校。
汪志冰質疑,縱使建管處2014年即對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每年編列約千萬預算提供補助,每案上限45%、最多36萬元,10年間共核發268件、約7150萬元,但對比待改善件數,顯然存在難以克服的問題。
她建議,公務單位應彙整集合住宅改善窒礙難行因素,建請中央研議調整替代方案可行性,並考量提高補助金額。
蔣萬安允諾,將優先協助改善啓聰、啓明學校無障礙設施,另請建管處研議,場所若自主檢查發現有待改善的地方,提前告知改善計劃即優先受理補助,也會評估提高整體補助比例,以加速期程;建管處長虞積學表示,研議今年將補助上限從36萬元提高到49萬元。
教育局經查啓明學校已完成改善,啓聰學校缺失項目涉及泳池周邊環境改善,將配合學生使用期程規畫今年儘速改善完成,未改善前以提供替代服務措施協助身心障礙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