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酒駕照抓!北市警強力取締 端午連假7騎士慘噴1200

臺北市文山第二分局加強取締酒駕,短短3天就抓到7件酒後騎乘自行車的案例,違規騎士通通吃上1200元至2400元罰單。(圖/簡銘柱翻攝)

臺北市文山第二分局加強取締酒駕,短短3天就抓到7件酒後騎乘自行車的案例,違規騎士通通吃上1200元至2400元罰單。(圖/簡銘柱翻攝)

臺北市文山第二分局加強取締酒駕,短短3天就抓到7件酒後騎乘自行車的案例,違規騎士通通吃上1200元至2400元罰單。(圖/簡銘柱翻攝)

端午連假期間,臺北市文山第二分局加強取締酒駕,短短3天就抓到7件酒後騎乘自行車的案例,違規騎士通通吃上1200元至2400元罰單。警方提醒,別以爲騎腳踏車就能酒駕,只要酒精濃度超標,照樣開罰,呼籲民衆酒後改搭大衆運輸或代駕,以免傷了荷包又危害安全。

根據臺北市警局統計,今年1至5月取締酒駕多達2568件,其中「慢車酒駕」(含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高達556件,比去年同期的172件大幅增加223%,佔比更從8.1%飆升至21.6%,顯示警方強力執法,不再放過自行車酒駕行爲。

文山第二分局表示,端午連假期間,警方在轄區加強路檢,有騎士被攔查時還主動承認「我有喝酒」,結果酒測超標,當場被開罰。警方強調,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慢車駕駛人酒測值超標可罰1200至2400元,若拒測則直接開罰4800元,呼籲民衆切勿心存僥倖。

除了強力取締,警方也前往餐廳、KTV等飲酒場所宣導「酒後不駕車」,要求業者協助提醒顧客使用代駕或指定駕駛。北市警局強調,酒後騎自行車不僅危險,還會吃上罰單,呼籲民衆選擇安全回家方式,避免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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