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連假查獲7件酒駕!警呼籲:喝酒騎自行車也會罰
警方取締酒後駕車勤務。(警方提供)
北市警方在端午連假期間,加強取締酒駕,其中一名35歲男子在酒後騎乘自行車時,因向警方表示自己有喝酒而當場遭到舉發。根據統計,今年1月至5月,北市警方已取締酒駕2568件,其中慢車(含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酒駕取締高達556件,相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近年來,酒駕事故頻傳,導致許多無辜家庭破碎。爲此,北市警局持續強力取締酒駕行爲,以保障市民通行安全。數據顯示,自2024年至今,臺北市已發生342件酒駕交通事故,而今年1月至5月的整體酒駕取締件數,也從去年的2112件增加至2568件。特別是慢車酒駕的比例,已從去年同期的8.1%大幅提升至21.6%,顯示慢車酒駕問題日益嚴重。
文山第二分局在端午連假期間,共查獲7件酒駕,且均爲自行車酒駕。爲從源頭遏止酒駕,該分局也派員前往轄區餐飲業者宣導「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酒後代駕」等觀念,期盼透過警民合作及執法與宣導雙管齊下,共同打擊酒駕歪風,確保民衆平安返家。
北市警局再次呼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慢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罰鍰;若拒絕酒測,罰鍰更提高至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