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執行交通導護是螳臂擋車? 網:風吹日曬後再疲憊教學「本末倒置」
爲學生安全過馬路,導護老師舉旗擋車。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你贊同教師擔任交通導護嗎?一名女網友近日在論壇指出,教師無實權指揮交通、約束違規車輛,他們只被賦予身上的導護背心、手中的指揮棒,就要站上馬路進行交通導護的工作,即使在危險的路口也一樣,根本是「螳臂擋車」。原PO也列出她認爲教師不應擔任交通導護的理由,包含:安全維護應由專業人力執行、教師會因導護工作無法充分準備課程、多數教師執行導護工作未被徵詢其意願等。
原PO在Dcard以「請明文禁止教師交通導護」爲題發文表示,教師不應擔任交通導護的理由,可分爲四大點:專業角色錯置、人力配置不當、潛在法律風險、非志願志工。
原PO指出,教師的專業在於教學與輔導,即照顧學生,交通導護並非本業;況且道路的安全維護,應該由校安人員或警力來執行,因爲他們纔是具備交通、治安知識,或者經過專業訓練的人員。
「早上與中午的導護時段往往讓教師無法充分準備課程,或得到應有的休息」,原PO補充,不僅是這兩個時段會影響教學,在放學的導護時段,教師會被要求提早到達交通導護的位置,即最後一節課的上課時間會被縮短。
原PO也呼籲,多數老師是在未被徵詢其意願下,就站上路口進行導護工作,但他們也有家庭與人權,以學生安全爲由對教師進行道德綁架,已經將教師置於危險之地;況且,針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政府也應投入制度的改革、社區與家長從旁守護、校方進行校內管理與教育,不應只由教師承擔責任。
有網友質疑,「但他們那個時間(執行導護工作的時間)可以換特休」;對此,有其他教師解釋,「是補休,老師沒有特休,而且在導護期間班上發生事情也算是老師失職」、「是補休,而且這個不一定每個校長都會給,覺得導護是義務的校長就不會給」、「敝校還有錢呢,一天30元」。
也有其他老師現身分享執行導護工作的經驗,「真的該連署,我待過的國中幾乎都要站導護,不管是站在邊上還是中間,這本來就不是老師該做的」、「連署+1,教師已經比多數人還早需要開工,站導護就是至少早一個小時到校,颳風日曬站完以後,再拖着疲憊身軀開始忙碌一天,這樣對學生對老師是好的嗎?本末倒置了!」;有網友也爲老師抱不平,「老師不是三角錐也不是超人餒,教書已經夠爆肝,還要被拿去當肉盾嗎」。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