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10年房貸卻沒決定權…男苦撐兩頭燒!得勝老闆:媽媽一句話讓他崩潰

辛苦繳了十年房貸,卻因房子登記在媽媽名下、無法自行決定是否出售,只能一邊繳房貸、一邊付房租,壓力爆表,得勝老闆提醒「買房前權利義務一定要講清楚」。示意/遊智文 攝影

一位男生來找得勝老闆,情緒激動地訴苦,說自己繳了近十年房貸,現在卻無法決定房子的處理權。原來,這間房子從頭期款到每月3萬元房貸,十年來全是他在繳,但房子登記在媽媽名下,當時只是爲了貸款審覈較容易。如今他想賣房換電梯三房照顧家人,媽媽卻堅持不肯,並強調這是她的家,兒子不能動房子。

這位男生因與媽媽分開居住,目前和懷孕的太太、小孩租房,壓力極大,每月房租與房貸雙重負擔,生活相當辛苦。

媽媽認爲自己住了十年有感情,拒絕讓兒子處理房產。

得勝老闆建議他,不要跟媽媽吵,而是要把所有匯款、貸款紀錄攤開溝通,讓媽媽瞭解他的處境,並說明自己並非搶房,而是快撐不下去了...強調當初登記在媽媽名下沒有講清楚,現在只能花更大力氣去解決;媽媽其實也不是壞,只是把房子當成自己的家,雙方都有難處。

最後提醒,這間房子目前無法處理,但下次買房一定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買房除了錢,還要考慮責任、界限與人情,事前講清楚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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