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藥業:原副總任期內兼任控股股東副總 解決同業競爭承諾或現信披疑雲

《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 亞一/作者 夕山 映蔚/風控

2025年一季度,江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中藥業”)實現營業收入11.84億元,同比下降7.03%;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85億元,同比增長5.91%。其中,處方藥業務實現營業收入1.87億元,同比增長23.68%,主要系江中藥業飲片業務增長所致。

作爲醫藥製藥業的一員,江中藥業稱其建立環境保護相關機制。而江中藥業一家子公司系2024年環境風險重點排污單位,同年2月,該子公司曾因環保問題被罰款。且2024年下半年以來,江中藥業產品銷售多次被投訴。值得注意的是,江中藥業原副總在任期內兼任控股股東副總,期間曾以控股股東副總身份席活動,江中藥業卻稱相關宣傳將兩個主體混淆。除此之外,江中藥業控制權變更後承諾五年內解決同業問題,稱截至2023年11月末同業競爭已解決的另一面,到期承諾履行或現信披疑雲。

一、原副總任期內或兼任控股股東副總,江中藥業卻稱相關宣傳將兩個主體混淆

法規要求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必須在上市公司領取薪酬,不得在控股股東處擔任除董事、監事外的其他行政職務。反觀江中藥業原副總劉文君在2021-2024年任職期間,或同時在其控股股東處副總,而江中藥業稱前述高管2021-2022年未在關聯方處領薪。

1.1 2021年1月起劉文君任副總,稱其於2024年2月辭職且當年領薪0元

據江中藥業2022-2023年年報,劉文君系江中藥業的副總經理,任期起始日期爲2021年1月12日,任期終止日期爲2024年2月23日。劉文君曾任江中藥業研發部部長助理、研發部功效評價總監、副總經理、研發部總經理。

據江中藥業簽署於2024年2月24日的《關於高級管理人員辭職的公告》,因工作變動原因,江中藥業收到其副總經理劉文君的辭職報告,因工作變動,劉文君辭去江中藥業副總經理職務。

據江中藥業2021-2024年年報,2021-2024年,劉文君在江中藥業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分別爲47.57萬元、56.88萬元、68.57萬元、0元。

另外,江中藥業披露了劉文君在關聯方領薪情況。

1.2 稱劉文君2021-2022年未在關聯方領薪,2023-2024年在關聯方處領薪

據江中藥業2021-2024年年報,2021-2022年,劉文君未在關聯方處領取報酬,2023-2024年,其在關聯方處領取報酬。

也就是說,江中藥業年報顯示,2024年,劉文君未在江中藥業領薪,且在關聯方處領薪。

然而,劉文君在任江中藥業副總期間,或在江中藥業控股股東處任職。

1.3 2022-2024年,劉文君以控股股東華潤江中副總等身份出席活動

據江中藥業2025年7月17日發佈的公告,江中藥業的控股股東爲華潤江中製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潤江中”),實際控制人爲中國華潤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華潤”)。

據認證主體爲南昌市科學技術協會的公衆平臺發佈於2022年6月13日的公開信息,劉文君彼時擔任華潤江中研發部總經理、江中藥業副總經理等,全面負責企業中藥新藥和大健康產品的研發及產業化及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工作。

據東北農業大學發佈於2023年10月30日的公開信息,2023年10月31日,東北農業大學聯合華潤江中、熱心腸研究院,在東北農業大學召開“紀念乳酸菌素成功研製45週年暨東北農大-華潤江中腸道微生態前沿研討會”。其中,主要嘉賓包括劉文君,其爲華潤江中的副總經理。

據江西中醫藥大學發佈於2023年4月1日的公開信息,彼時劉文君任江中藥業副總經理、華潤江中研發部總經理。

據認證主體爲事業單位的微信公衆平臺發佈於2024年2月4日的公開信息,2024年2月2日,華潤江中與香港浸會大學中藥創新研發中心在南昌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其中,華潤江中的出席人員包括其副總經理劉文君。

另外,2024年7-10月劉文君以華潤江中副總身份出席活動。

據工信部,贛ICP備05004007號的網址(以下簡稱“華潤江中官網”),主辦單位系華潤江中。

據華潤江中官網發佈於2024年7月2日的公開信息,2024年6月27日,2024上海合作組織傳統醫學論壇在江西南昌舉行,會議學術報告階段由華潤江中副總經理劉文君主持。

據華潤江中官網發佈於2024年10月23日的公開信息,2024年10月18日-20日,助推湘贛粵港澳中醫藥產業協同發展聯席會議暨湘贛粵港澳中醫藥全產業鏈協同發展聯盟會議在廣東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舉行。華潤江中副總經理劉文君受邀參會。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劉文君現身江中藥業發表期刊的作者“名單”。

1.4 2021-2025年,江中藥業參與發表的期刊論文中作者包括“劉文君”

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的上證E互動平臺,截至查詢日2025年4月2日,劉文君系江中藥業副總。截至查詢日2025年7月17日,江中藥業高管不再包括劉文君。

據公開信息,發表時間分別爲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25日、2025年2月20日的題爲《小麥肽對非甾體抗炎藥致腸損傷的修復作用》、《基於網絡藥理學、分子對接與實驗驗證探討參靈草口服液抑制非小細胞肺癌的作用機制》、《長雙歧桿菌益生功能及應用研究進展》的期刊文獻作者均包括劉文君,且其所屬單位均爲江中藥業。

此外,發表時間分別爲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0月8日且題爲《不同產地五味子等溫吸附曲線及熱力學性質研究》、《現代中藥發酵研究現狀及思路》的期刊論文的作者均包括劉文君,且其所屬單位均爲江中藥業。

還需說明的是,法規對於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控股股東兼職有要求。

1.5 相關法規規定,上市公司高管在控股股東不得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其他職務

據現行有效的證監會公告〔2025〕5號《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人員應當獨立於控股股東。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控股東不得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職務。控股股東高級管理人員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的,應當保證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承擔上市公司的工作。

據現行有效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訂)》,在公司控股股東單位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其他行政職務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僅在公司領薪,不由控股股東代發薪水。

即是說,劉文君作爲江中藥業高管期間,其曾在任職期間或同時在江中藥業控股股東處擔任副總。

對此,江中藥業表示,發行人遵守上市公司規範運作要求,不存在控股股東侵佔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高管履職不獨立和薪資成本不分開的情況,不存在高管領薪情況的虛假陳述情形。目前上市公司江中藥業爲主要資產及生產經營業務的承載主體,控股股東華潤江中製藥集團有限公司無生產經營業務,可能存在相關宣傳報道中將兩個主體混淆的情況。

簡言之,江中藥業表示,控股股東無生產經營業務,可能存在相關宣傳報道中將兩個主體混淆的情況。而法規指出,上市公司高管在控股股東不得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其他職務。基於上述情形,2021年起,劉文君系江中藥業副總,任期爲2021年1月至2024年2月,且其曾任江中藥業研發部部長助理、研發部功效評價總監。蹊蹺的是,年報披露劉文君2021-2022年未在關聯方領薪,2023-2024年在關聯方處領薪。而研究發現,2022-2024年,劉文君曾以江中藥業控股股東副總等身份出席活動。另外,2025年,劉文君現身江中藥業發表期刊的作者“名單”。

二、控制權變更後承諾五年內解決同業競爭問題,到期承諾履行或現信披疑雲

根據證監會監管措施公示信息可知,上市公司承諾履行情況以及是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監管關注點之一。需要提及的是,江中藥業自2019年變更控制權後,實控人承諾5年內解決與其他上市公司的同業問題。而江中藥業稱截至2023年11月已解決,而子公司官網於2025年或發佈停產產品的安全相關信息。

2.1 2019年控制權變更與華潤三九及其控制企業存同業競爭,控股股東及實控人承諾5年內解決

據江中藥業簽署於2019年2月的《關於控股股東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暨實際控制人變更的公告》,華潤醫藥控股有限公司(簡稱“華潤醫藥控股”)擬取得江西江中製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江中集團”)51%股權,成爲其控股股東。江中集團爲江中藥業的控股股東,持有江中藥業已發行股份的43.03%。

2019年2月22日,江中藥業收到通知,華潤醫藥控股取得江中集團51%股權事項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華潤醫藥控股成爲江中集團控股股東,間接控制江中藥業已發行股份的43.03%。江中藥業的實際控制人由江西省國資委變更爲中國華潤,最終實際控制人爲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據江中藥業簽署於2019年4月10日的《關於控股股東變更名稱及經營範圍的公告》,2019年4月8日,江中集團完成企業名稱及經營範圍的工商變更登記,變更後名稱爲華潤江中。

據2025年一季度報告,控股股東華潤江中對江中藥業持43.24%。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截至查詢日2025年8月11日,華潤醫藥控股持有華潤江中60.55%的股份。

需要提及的是,控制權變更後,江中藥業存在同業問題並公開承諾解決。

據江中藥業2023年年報,中國華潤、華潤醫藥控股系承諾方,其控制的華潤三九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三九”)及其控制的企業,與江中藥業及江中藥業於2019年1月收購的控股子公司江西南昌桑海製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桑海製藥”)和江西南昌濟生製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濟生製藥”)生產的部分醫藥產品存在同業競爭的情況。2019年2月26日,中國華潤、華潤醫藥控股作出承諾,通過包括但不限於託管、資產轉讓、一方停止相關業務、調整產品結構、設立合資公司等方式解決上述同業競爭問題,承諾期限爲5年。

再來關注江中藥業董事長變動。

2.2 2022年3-5月,江中藥業先後發佈董事長及總經理辭職報告

據江中藥業簽署於2022年3月19日的《關於總經理辭職的公告》及簽署於2022年5月17日的《關於董事長辭職報告》,2022年3-5月,江中藥業分別收到總經理蔡新平、董事長盧小青的辭職報告。其中,公告顯示因個人年齡原因,蔡新平申請辭去江中藥業總經理職務。盧小青因組織調動原因辭去江中藥業董事長、董事職務,且其辭職後不在江中藥業擔任其他職務。

據江中藥業2022年及2024年年報,肖文斌、劉爲權分別成爲江中藥業總經理、董事長,任期起始日分別爲2022年3月23日、2022年6月28日,任期終止時間均爲2027年12月22日。另外,2022年,蔡新平離任江中藥業總經理當年爲58歲。

對於上述問題的解決,在江中藥業方面,其表示已停止生產銷售風寒感冒顆粒等產品。

2.3 江中藥業稱截至2023年11月末同業競爭已解決,其已停止生產銷售風寒感冒顆粒等產品

據江中藥業簽署於2023年12月2日的《關於解決同業競爭承諾履行情況的公告》,2019年2月,江中藥業實際控制人變更爲中國華潤。中國華潤控制的華潤三九及其控制的企業的消食健胃片、風寒感冒顆粒、複方丹蔘片、腎石通顆粒、小柴胡顆粒、板藍根顆粒、健兒消食口服液、強力枇杷露在產品成分和適應症上與江中藥業產品基本相同,存在同業競爭的情況。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江中藥業及子公司已停止生產銷售風寒感冒顆粒、板藍根顆粒、強力枇杷露、小柴胡顆粒及複方丹蔘片。根據華潤三九提供信息,截至2023年11月30日,華潤三九及其子公司已停止生產銷售消食健胃片、健兒消食口服液、腎石通顆粒。江中藥業與華潤三九已解決上述同業競爭問題。

“故事”還在繼續。

2.4 2025年1月,子公司濟生製藥發佈風寒感冒顆粒藥品說明書安全信息相關公告

上述已知,濟生製藥系江中藥業於2019年1月收購的控股子公司,且系與華潤三九及其控制企業存在同業競爭的主體之一。

據江中藥業2024年年報,濟生製藥系江中藥業直接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其業務性質爲藥品生產銷售。

據華潤江中官網,2025年1月9日,濟生製藥發佈“風寒感冒顆粒藥品說明書安全信息公告”,且該文件的簽署日爲2025年1月6日。截至查詢日2025年8月11日,前述信息未變更。

不僅如此,2025年,華潤三九官網或出現腎石通顆粒。

2.5 關於華潤三九已停止生產銷售的腎石通顆粒,2025年8月華潤三九官網仍介紹該產品

上述已知,中國華潤控制的華潤三九及其控制的企業的消食健胃片、風寒感冒顆粒、腎石通顆粒等產品與江中藥業產品存在同業競爭。江中藥業稱,截至2023年11月30日,華潤三九及其子公司已停止生產銷售消食健胃片、健兒消食口服液、腎石通顆粒。

據華潤三九官網,截至查詢日2025年3月6日,華潤三九(郴州)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郴州三九”)簡介顯示其系華潤三九的全資子公司,專注於感冒咳嗽類、胃腸類、婦科類等藥品的研發與生產,主要產品有複方感冒靈顆粒、複方板藍根顆粒、小兒止咳糖漿、腎石通顆粒等。其中,截至查詢日2025年3月6日,郴州三九的產品展示包括腎石通顆粒。截至查詢日2025年8月11日,前述信息未變更。

截至查詢日2025年3月6日,華潤三九(唐山)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唐山三九”)在產產品13個品種、26個品規,主要有小兒氨酚烷胺顆粒、小兒化痰止咳顆粒、蒙脫石顆粒、健兒消食口服液、小兒咳喘靈口服液等。截至查詢日2025年8月11日,前述信息未變更。

上述情形可知,自2019年控制權變更後,江中藥業與華潤三九及其控制企業存在同業競爭問題。其中,華潤三九及其控制的企業的消食健胃片、風寒感冒顆粒、複方丹蔘片、腎石通顆粒、小柴胡顆粒、板藍根顆粒、健兒消食口服液、強力枇杷露在產品成分和適應症上,與江中藥業產品基本相同。對此,江中藥業實際控制人及其間接控股股東於2019年2月承諾5年內解決。且截至2023年11月30日,江中藥業表示其及子公司已停止生產銷售風寒感冒顆粒等產品,華潤三九及其子公司已停止生產腎石通顆粒、健兒消食口服液等產品。

而2025年1月9日,江中藥業控股子公司濟生製藥發佈簽署日爲2025年1月6日的“風寒感冒顆粒藥品說明書安全信息公告”。另外,2025年,華潤三九官網顯示其子公司主要產品仍涉及腎石通顆粒、健兒消食口服液等。

對此,江中藥業表示,公司已於2023年12月披露《江中藥業關於解決同業競爭承諾履行情況的公告》(2023051),公司與華潤三九已解決同業競爭問題。公司子公司濟生製藥已停產風寒感冒顆粒產品,但作爲該產品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根據國家藥監局要求及《藥品註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濟生製藥按照要求修訂了該產品說明書併發布了安全信息公告,此次修訂及信息公開工作,系履行藥品安全主體責任、響應國家藥監政策的重要舉措。2023年11月30 日後,公司及子公司並未生產相關產品,相關事項不存在虛假陳述和治理缺失問題。

而上述華潤三九官網關於同業產品的信息,是未及時更新還是另有起因,在此背景下,關於解決同業競爭的承諾履行情況或值得關注。

三、子公司被列入重點排污單位的同年因環保問題被處罰,產品銷售頻遭投訴

可持續發展是一項通過考慮環境、社會和經濟因素相互作用,來促進負責任和道德商業實踐的原則。此方面,江中藥業控股子公司2024年因治污設施未正常使用被處罰,且江中藥業因產品銷售問題頻遭消費者投訴。

3.1 子公司系2024年環境風險重點排污單位,同年2月曾因治污設施未正常使用被罰款

上述已知,海斯製藥系江中藥業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據江中藥業2024年半年報,海斯製藥被納入晉城市2024年土壤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晉城市2024年環境風險重點排污單位名錄。2024年2月28日,晉城市生態環境局下達晉市環(澤)罰[2024]05號《晉城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海斯製藥“質檢樓噴淋塔內無水,治污設施噴淋塔未正常使用”的違法事實決定給予行政處罰,處4.4萬元罰款。江中藥業已按要求整改。

江中藥業表示,對於子公司海斯製藥2024年受到的涉及金額4.4萬元的行政處罰,公司及子公司高度重視,立即查實問題原因組織整改,按期繳納罰款,並充分吸取事件教訓,做好應對措施,降低合規管理風險。

另外,江中藥業2024年6月以來其產品銷售被投訴。

3.2 全國12315消費投訴信息公式平臺顯示,江中藥業2024年6月以來產品銷售多次被消費者投訴

據全國12315消費投訴信息公式平臺,搜索“江中藥業”顯示,公示時間爲2024年6月20日至2025年3月3日的信息共20條。

其中,2024年4月13日,用戶ID****8732的消費者反映其於2024年2月18日在天貓商城通過網購購買中成藥,可能存在質量不符合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問題,要求退賠費用,停止侵權、覈定侵權責任。該投訴經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理達成調解協議。

2024年8月16日,用戶ID****3413的消費者反映其於當天通過現場購買中成藥,可能存在產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問題,要求賠償損失,退賠費用,退貨。該投訴經南昌市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理達成調解協議。

2024年12月15日,用戶ID****7787的消費者反映其當天在其他平臺(江中藥業旗艦店)通過網購購買促進消化類保健食品,可能存在食品安全問題,要求退賠費用,賠償損失。該投訴經南昌市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理達成調解協議。

2025年1月14日,用戶ID****2758的消費者反映其當天在通過現場購買中成藥,可能其他安全問題,要求賠償損失。該投訴處理結果爲雙方自行和解或者投訴人撤回投訴。

可見,2024年6月以來,江中藥業旗下產品的銷售曾多次被消費者投訴。

回看歷史,江中藥業2019年曾被要求整改。

3.3 2019年產線存11項缺陷遭整改且曾生產銷售劣藥被處罰,江中藥業稱已及時整改

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單位發佈於2019年8月15日的公開信息,2019年7月5日,江西省藥品監管局發佈的《藥品生產監督檢查及處理情況通報》顯示,江西省藥監局在2018年5月11-13日組織對江中藥業“硬膠囊劑、原料藥(蚓激酶)、糖漿劑、片劑(A線、B線、D線、E線、F線、G線)、顆粒劑、口服液、膏滋劑(含中藥前處理及提取)”進行檢查,結果爲存在一般缺陷11項。對此,江中藥業被責令整改。

並且,2019年1月31日,原南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對江中藥業控股51%的濟生製藥生產銷售按劣藥論處的批號爲170519,規格爲每瓶裝120ml的健兒清解液作出行政處罰,沒收其生產銷售劣藥違法所得4.38萬元,並處生產銷售劣藥貨值金額一倍的罰款4.38萬元。

對此,江中藥業表示,對於報告中提及的是2018年5月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藥企的例行交叉飛行檢查。藥監部門對藥品生產企業的檢查,會按照問題程度的不同或對質量影響的大小,將缺陷分嚴重缺陷、主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三個級別,其中一般缺陷主要指檢查中發現記錄填寫錯誤或簽名錯誤、容器無狀態標識等。公司本次檢查結果爲一般缺陷,相關問題已及時完成整改,對公司後續生產經營沒有影響。

對於子公司曾經的質量問題,自2019年收購桑海製藥以來,公司系統完善子公司桑海製藥和濟生製藥的生產製造體系,推動建設科創城生產基地,實現子公司技改升級,助推子公司嚴守產品品質和質量管控防線。

3.4 2024年,在“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行政檢查”中被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

據市場監督管理監督局,2024年6月7日,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名爲“2024江西省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特殊食品生產企業雙隨機”的抽檢任務,在該項檢查中,江中藥業在“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行政檢查”中被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

2020年12月21日,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名爲“2020江西省對保健食品經營者的行政檢查”的抽檢任務,在該項檢查中,江中藥業在“嬰幼兒配方食品銷售監督檢查”、“特殊食品銷售監督檢查”中被發現問題且待後續處理。

不難看出,2024年6月,在“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行政檢查”中,江中藥業被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

3.5 2024年3月新規指出,將“關鍵少數口碑聲譽”列入輔導監管

據證監會2024年3月15日發佈的《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試行意見”)提到,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需要壓實擬上市企業及“關鍵少數”對發行申請文件特別是經營財務等方面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的第一責任。督促“關鍵少數”增強誠信自律法治意識,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並有效運行,按規定接受內部控制審計。輔導監管堅持時間服從質量,重點“關鍵少數”口碑聲譽。

據證監會〔2024〕2號公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輔導監管規定》,“關鍵少數”包括輔導對象及其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且關鍵少數口碑聲譽的內容包括違法違規情形、背信失信情況、潛在風險及履行社會責任情況。

也就是說,江中藥業控股子公司海斯製藥被列爲2024年環境風險重點排污單位,同年因環保問題被罰款。且全國12315消費投訴信息公式平臺顯示,江中藥業2024年6月以來產品銷售多次被消費者投訴。而回顧歷史發現,2019年,江中藥業存在產線存11項缺陷遭整改,及其控股子公司曾生產銷售劣質藥被處罰。問題未結束,江中藥業2024年在“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行政檢查”被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

對此,江中藥業表示,公司已將環境、社會與治理等相關議題融入戰略決策和日常運營;已將董監高等“關鍵少數”的口碑聲譽納入內控體系,涵蓋其違法違規記錄、失信行爲、誠信狀況等情況,並每年於年度報告中進行披露。公司每年定期開展合規經營、信披規則及投資者關係管理等相關培訓,持續強化“關鍵少數”責任意識,加強董監高人員履職盡責意識,2024年公司榮獲“ESG金牛獎央企五十強”。

基於上述情形,江中藥業的內控治理能力,或值得關注。

四、結語

在2024年ESG報告中,江中藥業表示,其一直致力於完善治理結構,提升治理效能,爲企業穩健發展築牢根基。而2024年以來,江中藥業曾多次因產品銷售被投訴。且海斯製藥被列入2024年環境風險重點排污單位,同年2月曾因治污設施未正常使用被罰款。另一方面,江中藥業原副總劉文君任期內或兼任控股股東副總。而2022-2024年,劉文君曾以江中藥業控股股東副總等身份出席活動。另外,2025年,劉文君現身江中藥業發表期刊的作者“名單”。基於上述異象,江中藥業稱相關宣傳將兩個主體混淆。

除此之外,江中藥業控制權變更後,其與關聯方華潤三九及其控制企業存同業競爭,間接控股股東及實控人承諾5年內解決,江中藥業稱截至2023年11月末同業競爭已解決,雙方均停產了部分產品。蹊蹺的是,江中藥業子公司官網於2025年或發佈停產產品的安全相關信息,2025年,華潤三九官網顯示其子公司主要產品仍涉及停產產品。上述華潤三九官網產品信息是未及時更新還是另有起因,在此背景下,關於解決同業競爭的承諾履行情況或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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