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下達促進高質量發展激勵資金12.5億元
江西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殷琪惠)3月26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江西省近日印發《江西省促進高質量發展激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同步下達了2024年促進高質量發展激勵資金12.5億元。
據瞭解,本次獲得激勵資金的有宜春、上饒、吉安、鷹潭等4個設區市本級,以及宜豐、萬載、貴溪、吉水等57個縣(市、區)。該項資金根據各地全口徑稅收收入、製造業稅收收入、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收入等情況測算分配,向稅收收入增長較快、質量較高、貢獻較大的設區市和縣(市、區)傾斜。
爲持續激發市級發展積極性,推動開發區改革創新發展,《辦法》明確,獲得激勵資金的設區市要進一步將資金統籌落實至轄區內發展速度較快、質量較高的開發區等功能區或縣(市、區),市本級不得留用。同時,鼓勵市級結合自身財力狀況安排相關激勵資金,進一步加大激勵力度。
來源:江西日報